一、采购条件\r\n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为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r\n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r\n 1、工程概况:\r\n 本项目场地位于金山四期项目北,紧邻金山四期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1×60万千瓦。场地地处大黑河南3km,添密梁村南2.8km,西距南地村2.6km,厂址周边土路相通,邻近铁路,交通条件较好。\r\n 2、采购范围:\r\n 钻探工作约1850米(采用综合单价,钻探工作包含钻探、标准型贯入试验、动力触探、取样等工作)。\r\n 3、项目所在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r\n三、响应人资格要求:\r\n1.通用资格要求:\r\n(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r\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r\n(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n(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r\n注: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r\n(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n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r\n(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n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r\n(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n2.专用资格条件:\r\n(1)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已完成的岩土勘察钻探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任意一张配套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页、关键页、签署页)\r\n(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钻探)。\r\n(3)供应商须至少配备1台汽车钻机,须提供本单位有效期内行驶本;1台链轨钻机,须提供本单位的购买发票扫描件。\r\n四 、联系方式\r\n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r\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r\n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r\n 联 系 人:吴国雄\r\n 电 话:022-58766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