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浙能 | 项目编号: | 报名开始: |
| 招采人: | 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标的类型: | 货物 | 报名截止: |
| 代理机构: |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浙能科环(镇海电厂)高盐含氨废水耦合脱硫废水绿色循环利用项目次氯酸钠发生器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ZJTY-2026-09-08-002
公示期为:3日
标段(包):浙能科环(镇海电厂)高盐含氨废水耦合脱硫废水绿色循环利用项目次氯酸钠发生器
1、候选人公示情况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 | 得分 |
一 | 武汉兴达高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98.62万元 | 97.25 |
二 |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19.66万元 | 85.61 |
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序号 | 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署日期 | 项目负责人 | 证明材料清单 |
1 | 武汉兴达高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三澳项目1/2号机组LOT6制氯站供应合同 | 2021.7 | / | 合同复印件 |
唐山LNG项目接收站一阶段工程海水加氯成套包供货合同 | 2021.10 | / | 合同复印件 | ||
中核霞浦示范快堆2LOT026A-电解制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2021.12 | / | 合同复印件 | ||
阳江LNG调峰储气库项目储气库工程电解制氯系统采购合同 | 2022.8 | / | 合同复印件 | ||
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电解海水制氯装置采购合同 | 2023.1 | / | 合同复印件 | ||
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项目接收站工程 | 2023.2 | / | 合同复印件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二2X700MW(H级)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 | 2023.3 | / | 合同复印件 | ||
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 2023.5 | / | 合同复印件 | ||
陆丰项目5、6号机组LOT6制氯站供货合同 | 2023.4 | / | 合同复印件 | ||
华润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电解海水制氯系统供货合同 | 2023.6 | / | 合同复印件 | ||
华润电力温州电厂二期项目电解海水制氯设备采购合同 | 2023.9 | / | 合同复印件 | ||
CX项目一期工程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 2024.2 | / | 合同复印件 | ||
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 2024.3 | / | 合同复印件 | ||
华能南通(通州湾)2X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电解海水制氯系统设备 | 2024.8 | / | 合同复印件 |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电化学氧化法处理氨氮废水EPC总承包氯酸钠发生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 | 2021.11 | / | 合同复印件 | ||
台州发电厂电化学氧化法处理氨氮废水项目物资及服务次氯酸钠发生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 | 2021.11 | / | 合同复印件 | ||
2 |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电解制氯系统 | 2022.9 | / | 合同复印件 |
华电丰盛汕头电厂2×660MW新建机组电解制氯系统 | 2022.6 | / | 合同复印件 | ||
广投北海电厂二期2×1000MW新建机组电解制 氯系统 | 2022.5 | / | 合同复印件 | ||
国能广投北海电厂2×1000MW新建机组电解制氯系统 | 2023.8 | / | 合同复印件 | ||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2x1000MW新建机组电解制氯系统 | 2023.9 | / | 合同复印件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二、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能集团招投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400-0571515-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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