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条件 | 1. 法律主体资格: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报价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报价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 专项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类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 CMA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 CNAS 实验室认证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 信用状况审查: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电力”网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证明文件:报价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最终以采购人在开价当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联合体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业绩:报价人具有 1 个 10 千伏新能源电站涉网试验服务业绩,(证明文件:提供报价人的合同首页、工作范围正文页、合同签章页以及通过电网审核的 oms 系统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