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浙能 | 项目编号: | 报名开始: |
| 招采人: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标的类型: | 工程 | 报名截止: |
| 代理机构: |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Ⅱ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ZJTY-2026-08-26-006
公示期为:3日
1、候选人公示情况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得分 |
二 | 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 | 陈向 | 41516813元 | 91.36 |
本次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共分I、II两个标段,两个标段不可兼中兼得,因I标段中标候选人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且该投标单位同时为II标段第一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则推荐II标段的第二名(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否决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2 | 浙江旭茂岩土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江苏长基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浙江鸿创地质科技有限公司 | 未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 |
5 | 杭州恒漾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明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 | 上海泽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序号 | 投标人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1 | 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钱塘院区)一期建设项目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0月26日 合同竣工时间:2025年11月6日 灌注桩施工14441万元 | 验收报告、合同、中标通知书 |
京东智能物流园嘉兴平湖项目桩基工程 | 平湖博远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2月 合同竣工时间:2022年7月6日 PHC管桩总量:25.2万米 | 验收报告、合同、中标通知书 | ||
余政储出{2017}44号地块东区商业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 浙江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6月23日 合同竣工时间:2023年1月8日 灌注桩施工13021万元 | 验收报告、合同、中标通知书 | ||
湖州三一装载机智能智造基地一期厂房项目(二标段)地坪桩工程 | 湖州三一装载机有限公司 | 合同签署时间:2022年3月3日 合同竣工时间:2022年11月11日 PHC管桩总量:22.1万米 | 验收报告、合同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二、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能集团招投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400-0571515-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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