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条件 | 1. 有效证书:报价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电子章);
2. 同类业绩经验:自2016年6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具有一项单体50MW及以上水面光伏电站运维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须包括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签字签章页等,且所提供证明文件能清晰体现工作范围、项目容量以及光伏电站类型等主要信息,合同原件备查);
3. 信用状况审查: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证明文件:报价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电子章,最终以采购人在开价当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法律主体资格: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报价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报价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证明文件: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电子章);
5. 联合体投标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人员证书要求:报价人须按要求配置站长、技术员及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所有人均需具备特种作业证书: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调度证,安全证书(站长及安全员需要具备,注:报价文件需明确站长、安全员),至少提供一份消防设施操作证。(证明文件:所有人员花名册单(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毕业学校、学历、职称、履历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电子章);
7. 其他:是否满足询价文件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