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汕尾市附近海域 \r\n一、采购条件\r\n 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项目集中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DLSJYJY_FGS_037644-GC-ZCNF00761-FGS_037644-2026-002),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谈判采购。\r\n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r\n项目规模:汕尾红海湾三海上风电项目与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均坐落于汕尾市附近海域,项目海域水深范围约 34m~43m,风场北边缘离岸距离约 30km。红海湾三海上风电场总装机 506.4MW,采用 12 台单机容量为 16.7MW 的机组和 17 台单机容量为 18MW 的机组,共计安装风机 29 台;红海湾四海上风电场安装 28 台单机容量为18MW 的机组,总装机容量 504MW。为实现电能集中送出,红海湾三、四两个项目联合建设一座海上升压站,该海上升压站选址于两个项目场址中间、靠近风场北边缘的位置。\r\n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场集中送出工程(海上升压站、2 回 500kV 集中送出海缆)\r\n由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汕尾)有限公司和中海油(汕尾)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各出资 50%共建,本标段中陆上集控中心仅包括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汕尾)有限公司自建部分,红海湾四中海油陆上集控中心不在本次 EPC 招标范围内。\r\n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陆上集控中心建筑工程。\r\n三、响应人资格要求\r\n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r\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n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n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r\n5.业绩要求:\r\n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电力工程陆上集控中心或变电站建筑施工工程业绩;\r\n(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服务范围及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安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r\n6.资质要求:\r\n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r\n7.QHSE相关资格要求;\r\n①具备有效的三标管理体系证书;\r\n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r\n③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r\n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专业),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且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至少6个月);且提供不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r\n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r\n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n8.本标段不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响应。\r\n注:以上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全部具备,并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r\n四、采购文件的获取\r\n获取时间: 2026年 10 月13日至 2026年10月19日10时00分 \r\n获取方法: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r\n五、响应文件的递交\r\n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9日10时 00 分(暂定) \r\n递交方法: 通过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投标 \r\n递交地址: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r\n六、开标时间及地点\r\n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9日10时 00 分(暂定) \r\n开标方式: 一阶段开标 \r\n七、其他公告内容\r\n 无 \r\n八、监督部门\r\n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人员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电工程公司监审员。\r\n九、联系方式\r\n 招 标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n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天丰路1号 \r\n 电 话:18666001905 \r\n 电子邮件:xingguangxue@ged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