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r\n 招标人已签订红寺堡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合同,拟对该项目工艺部分土建及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施工进度结算款。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r\n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r\n分包工程的名称:红寺堡第三污水处理厂工艺部分专业分包\r\n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r\n规模:本标段主要为已确定工程清单,按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本工程内的土建部分及安装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r\n计划工期:353天,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5日至2027年10月1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为准)\r\n(1)本标段主要为依据:按图纸及上行合同已签订的工程量清单执行。施工方需严格遵循设计图纸及现行国家规范,对土建,安装等专业工程实施精细化管理。并同步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与归档工作,确保工程全过程合规、高效推进,最终实现按期优质交付。\r\n(2)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使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业主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施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r\n(3)招标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投标方工程承包范围,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r\n(4)招标方所提供图纸仅为招标阶段参考图纸,不作为施工、结算、索赔及合同依据使用,实际以招标方提供最终版图纸及施工要求为准。\r\n(5)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缺陷责任期内的养管费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提供,且乙方应在质保期内负责设备运维。乙方报价前已经充分考虑材料价格的影响因素和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材料费用且不再支付因价格波动造成的价差费用,本工程报价已包含以下费用及责任:乙方所供应的所有设备、材料在质保期内运维的维修责任。\r\n(6)投标人自行解决现场办公和生活场所、修建临时设施,但要按照招标方有关临时设施建设标准及文明施工的要求建设,建设方案必须经招标方审批后实施。包括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用于本工程全部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照管。投标人需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若投标人使用业主方或招标人提供的水、电、汽、采暖供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使用计量表计由投标人负责。\r\n(7)本工程报价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为含税报价总价的1.5%。\r\n3.投标人资格要求\r\n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三年具有与本合同相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eec.net.cn,下同)注册合格,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n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r\n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r\n4.招标文件的获取\r\n 4.1请你单位于 2026 年 10月 13 日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报名,2026年10月16日前下载招标文件。\r\n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 / )整,售后不退。请将款项汇入如下账户:\r\n 开户名:中能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r\n开户行: 建设银行和平支行 \r\n账 号: 12050161530000006857 \r\n投标文件的递交\r\n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5时00分,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若投标截止时间变更,招标人将及时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传真和电话等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