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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丨国网浙江电力2026年市场化项目第十一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金华)

招标
2026-10-10 18:17:50
来源: 电网 项目编号: CY1126JG14 报名开始: 2026-10-10 00:00:00
招采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标的类型: 货物 报名截止: 2026-10-16 15:00:00
代理机构: 绍兴大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招采形式: 框架 投标截止: 2026-10-31 14:00:00
中标名单
公告原文

国网浙江电力2026 年市场化项目第十一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采购

(金华)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126JG1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并委托绍兴大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 3.6 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1 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 、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 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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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 ”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 ”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 修订)》(国务院令第 777 号),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清算信息 ”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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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 53 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51 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3)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4)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5)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6)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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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网电工交易专区(sgccetp.com. cn/portal/#/)”获取招标文件。同时至“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https://zjycgfw.zj. sgcc.com.cn)完成投标人信息注册。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 CA 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实行网上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sgccetp.c om.cn/portal/#/)”, 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 71 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 W IN7、WIN8、WIN10 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方可申请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网站阅读。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首页“下载专区 ”→“平台注册 ”→“ 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 ”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 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 ”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 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 U+操作指导视频 ”。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网电工交易专区”)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 8G B,64 位操作系统。

4.4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31 日 14 :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网电工交易专区”)、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2 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所有报价(技术、商务部分上传偏差表)必须于 2026 年 10月 31 日 14: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所有商务文件(按包上传)、技术文件(按包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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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六)下午 14 :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 ”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端口于获取文件截止之后开启。

项目时间表 项目时间表 项目时间表
时间 操作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6日下午15:00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sgccetp.com.cn/portal/#/)
报价文件上传及行报价填写(按包上传) 2026年10月31日下午14:00之前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
商务文件上传(按包上传) 2026年10月31日下午14:00之前 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https://zjycgfw.zj.sgcc.com.cn)
技术文件上传(按包上传) 2026年10月31日下午14:00之前 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https://zjycgfw.zj.sgcc.com.cn)
开标 2026年10月31日下午14:00 开标报价将通过国网电工交易专区向所有响应供应商公示

5.3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采 购 公 告 在 招 标 人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信 息 系 统 ( 国 网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sgccetp.com.cn/portal/#/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花溪路878 号

联系人电话:王工 0579-81236530

邮编:321000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大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营桥河沿 1 号

邮编:312000

项目负责人:严工

联系人电话:0575-88398225、0575-88396670

电子邮件:Zhaobiao2@dmsjzbdl.com

电子钥匙业务咨询:400-99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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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注册相关业务咨询:4001695598 转 1 转 2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投标工具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1695598 转 1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物资管理部。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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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详见附件1:《国网浙江电力2026年市场化项目第十一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金华)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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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进度
  • 招采发布 2026-10-10 18:17:50
  • 截止报名
  • 开标       2026-10-31 14:00:00
  • 候选公示
  • 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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