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丨[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燃料]候选人公示
中标
2026-10-16
来源: 浙能 项目编号: 报名开始:
招采人: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货物 报名截止:
代理机构: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采形式: 专项 投标截止:
中标名单
公告原文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燃料中选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ZJTY-2026-09-09-001

公示期为:3日

标段(包):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燃料

1、候选人公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报价

一

湖州银硕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48.55元/吨

二

宁波高新区纯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755元/吨

三

久赢思(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757元/吨

四

浙江华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58元/吨

  

2、否决依据:

序号

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1

绍兴卓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文件中未提供资金承受能力书面承诺书、提供来源可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

2

绍兴鸿荣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报价文件中未提供生物质燃料产出来源证明,满足要求的业绩,2 份 CMA或 CNAS 认证标志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标的物(颗粒状生

物质燃料)检验报告、资金承受能力书面承诺书、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平台可再生能源原料供应商(企业)自我声明。

 

业绩信息:

 

 

中选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中标候选人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评审指标

 

 

 

 

湖州银硕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2023.10.20

1000 吨

2

台州博滔鞋材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2026.6.1

3000 吨

3

南通宏慈药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2026.1.1

500 吨

4

吴江市腾龙五金粉沫喷涂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2025.12.1

285.86 吨

5

江苏顺丽成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2026.8.20

87.56 吨

6

吴江市腾龙五金粉沫喷涂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2026.5.1

254.04 吨

 

宁波高新区纯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1

宁波高新区纯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2 月颗粒料采购项目

 

2025.11.29

 

4500 吨

2

青岛能源集团2026-2027 年燃料类合格供方招标

2026.6.9

500 吨

 

 

 

久赢思(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1

上海申汲廊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购销合同

2026.8.31

6000 吨

2

上海建星蔬菜专业合作社生物质燃料购销合同

2025.5.1

36000 吨

3

淮安锐远怀能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购销合同

2025.8.20

84000 吨

4

连云港苏榆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购销合同

2026.5.1

60000 吨

5

芜湖深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购销合同

2026.1

48000 吨

 

浙江华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采购

2025.10.24

10000 吨

2

杭州万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采购

2024.12.27

6000 吨

3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采购

2026.3.26

5000 吨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采购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注:报价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报价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价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二、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报价人、潜在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采购或评议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商业秘密及报价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能集团招投标管理部

邮箱:ts@zntianyin.com

投诉电话:400-0571515-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30

 

公告进度
  • 招采发布 2026-10-16
  • 截止报名
  • 开标       
  • 候选公示 2026-10-19
  • 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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