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核 | 项目编号: | 报名开始: |
| 招采人: | 天津亚光科技有限公司 | 标的类型: | 货物 | 报名截止: |
| 代理机构: |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本谈判采购项目 天津亚光-镜面板 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天津亚光科技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 采购范围:
2.1.1确定项采购:
镜面板-1 数量10000
镜面板-2 数量10000
镜面板-3 数量10000
镜面板-1(T)数量1000
镜面板-2(T)数量1000
镜面板-3(T)数量1000
(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1.2不确定项采购:不确定项采购与确定项采购属于同一小类(适用同一6位小类编码)且限于图纸升版、型号升级、技术规格微调等。不确定项累计订单金额不超确定项累计订单金额20%。
2.1.3相关要求
(1)样品检验:
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可提供镜面板或尾料板的历史供货证明(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可与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的综合评分法业绩评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重合,甲方为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或天津亚光科技有限公司),则直接签订框架协议,
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如果不能提供镜面板或尾料板的历史供货证明,需在结果公告后14个自然日内免费提供样品及附属尺寸检验报告、材质报告,采购人复检合格后签署框架协议;样件未按期提供或复检不合格,则取消资格,样品不退回,名次顺延,重复上述流程。
样品:“镜面板-1 YGTWLB(F)-01-01-00”、“镜面板-2 YGTWLB(F)-01-02-00”、“镜面板-3 YGTWLB(F)-01-03-00”,数量各1件。
复检标准:满足图纸要求并且按照《镜面板进货检验规程》(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进行检验。
(3)使用验证:
通过样品验证成为成交供应商的厂家,与采购人签署框架协议后,仍需要进行使用验证;通过提供历史供货证明方式成为供应商的厂家,不需要进行使用验证。
使用验证的流程为:采购人发起使用验证订单,若产品合格率低于90%(含90%),采购人不接受换货,验证件按照不合格全部退回并且解除框架协议,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份额由其他成交供应商承担。
2.2 交货期:根据框架下订单约定的时间交货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院内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按技术规格书
2.5定价机制:
本采购项目为固定单价,暂估总价。确定项采购按照成交单价执行,不确定项单价按照确定项目中相似产品的成交单价执行。
2.6开票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100%货款。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本单位员工应答截止之前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本次采购(?8?0接受 ?8?9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6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采购(?8?0接受 ?8?9不接受)代理商应答,供应商须为直接生产制造企业。
?8?0设备集成商视为制造商。
?8?0代理商需提供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
3.5廉洁等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其它资料(一)),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6 其他要求:
?8?9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应答人不适用);
?8?9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9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税总局、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均可查询);
?8?9 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认定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应急管理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均可查询);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提供的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未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500_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晚上19时00分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0 月 28 日08时30分,地点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联系人: 夏钰桐13821118202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10-66297058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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