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核 | 项目编号: | 报名开始: |
| 招采人: | 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 | 标的类型: | 服务 | 报名截止: |
| 代理机构: |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核机械-应急-KUKA机器人故障预警与预防性维护研究-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本谈判采购项目 中核机械-应急-KUKA机器人故障预警与预防性维护 (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 采购范围:针对公司机器人规模化应用场景,搭建KUKA机器人预测性维护智能化系统。选取新产线20台关键KUKA机器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KUKA机器人全量状态感知、实时集中监控、健康智能评估与故障预警的研究,构建维保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设备运维模式由传统“被动抢修”维护模式向主动预防维护转型,切实保障产线稳定连续生产。
1、机器人本体开发数据采集服务:完成20台KUKA机器人的数据采集软件安装与开发数据采集功能,适配KRC4、KRC5两代控制柜及对应版本KSS系统,通过在KUKA.DeviceConnector pre-installed 2.1(KUKA机器人数据采集软件包)的基础上开发数据采集功能,实现机器人运行数据的稳定采集。
2、系统平台软件开发服务:完成KUKAConnectEasypro2.3平台软件在甲方指定服务器上的部署、配置、开发和调整服务;基于平台软件开发KUKA机器人故障预警与预防性维护系统功能,建立完整的预警与预防性维护系统功能体系。
3、系统集成对接服务:将开发、测试完整的KUKA机器人故障预警与预防性维护系统平台与甲方现有数字化系统的接口联调服务,实现告警数据、运行数据与甲方MES、EAM、内部通知系统的互联互通。
4、培训与运维服务:完成甲方运维人员、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提供质保期内的现场技术支持与故障处置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软件部署及开发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调试、试运行及相关开发功能的验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开发的平台系统具备满足项目验收的所有条件。
2.3 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18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或其他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
交付要求:合同履约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施工,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施工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软件部署及开发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调试、试运行及相关开发功能的验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开发的平台系统具备满足项目验收的所有条件。
验收要求:技术指标经检验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书要求,且平台系统安装、调试后,验收时平台各项功能、技术指标合格,试运行期间满足所有技术要求,甲方签字确认后通过验收,详见《KUKA机器人故障预警与预防性维护》技术规格书。平台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出现性能、配置或功能上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时,采购方有权拒收。如验收后出现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采购方保留索赔权利。
支付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100%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日期起9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6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结束后进行支付。(质保金以现金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形式,如质保金按履约保函形式,最后一笔付款完成所有合同价款的支付)。
其他要求:涉及材料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本单位员工应答截止之前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本次采购(?8?0接受 ?8?9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6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8?9不涉及
本次采购(?8?0接受 ?8?0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8?0设备集成商视为制造商。
?8?0代理商需提供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
3.5廉洁等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其它资料(一)),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6 其他要求:
?8?9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应答人不适用);
?8?9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9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税总局或信用中国(专项检查)均可查询);
?8?9 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认定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应急管理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均可查询);
?8?0 未被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如适用);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提供的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未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下午13时00分至2026年10月26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18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中心中核天津机械项目部(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15691626220 )。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地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18号
邮编: 300300
联系人: 赵学涛
电话: 022-84359067
电子邮件: /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女士
电话: 15691626220
电子邮件: b4622@zh405.com
2026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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