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r\n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为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r\n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r\n 1、服务内容:同1.1.3服务范围。\r\n 2、采购范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选派技术人员,在采购人专业管理和集中指导下,协助开展呼和浩特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中环产业园)零碳园区申报方案项目编制技术辅助工作。\r\n 3、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r\n三、响应人资格要求\r\n通用资格条件\r\n(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r\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r\n(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查询报告。\r\n(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r\n注: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r\n(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n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r\n(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n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r\n(7)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处置清单、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r\n(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n专用资格条件\r\n(1)资质等级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并提供备案信息截图,备案咨询须具有电力专业(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r\n(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双碳咨询服务或节能降碳服务的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任意一张配套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页、关键页、签署页)。\r\n四、联系方式\r\n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r\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r\n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r\n 联系人:刘澍\r\n 电话:022-58766126;1382142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