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电网 | 项目编号: | LNYT2026-10FZB | 报名开始: | 2026-10-23 09:00:00 |
| 招采人: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 | 标的类型: | 工程,服务 | 报名截止: | 2026-10-29 17:00:00 |
| 代理机构: | 辽宁裕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2026-10-30 13:30:00 |
国网鞍山供电公司后勤服务中心2026年生产辅助基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监理服务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YT2026-10FZB)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鞍山供电公司后勤服务中心2026年生产辅助基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2.57万元,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32.5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网辽宁鞍山供电公司灵山特种车库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002)国网辽宁鞍山岫岩供电分公司岭沟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003)国网辽宁鞍山供电公司灵山特种车库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004)国网辽宁鞍山岫岩供电分公司岭沟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网辽宁鞍山供电公司灵山特种车库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本包响应供应商的通用资格要求见本公告“七、其他”
2.本包的特定资格要求:取得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资质。;
(002国网辽宁鞍山岫岩供电分公司岭沟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本包响应供应商的通用资格要求见本公告“七、其他”
2.本包的特定资格要求:取得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资质。;
(003国网辽宁鞍山供电公司灵山特种车库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包响应供应商的通用资格要求见本公告“七、其他”
2.本包的特定资格要求:取得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004国网辽宁鞍山岫岩供电分公司岭沟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包响应供应商的通用资格要求见本公告“七、其他”
2.本包的特定资格要求:取得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3203693350@qq.com邮箱(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联
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5555537/13464345005,
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报名资料仅限于获取文件,详细资格审
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报名材料包括: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裕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鞍山市东解放路公园墅B15-101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裕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鞍山市东解放路公园墅B15-1011)
七、其他
(1)各标包采购需求信息:
包1:国网辽宁鞍山供电公司灵山特种车库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编号:LNYT2026-
10FZB-SJFW01)最高限价18万元(人民币),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7日内。
包2:国网辽宁鞍山岫岩供电分公司岭沟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编号:
LNYT2026-10FZB-SJFW02)最高限价8.8万元(人民币),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7日内。
包3:国网辽宁鞍山供电公司灵山特种车库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编号:LNYT2026-10FZBJLFW01)最高限价15.14万元(人民币),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2个月。
包4:国网辽宁鞍山岫岩供电分公司岭沟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编号:
LNYT2026-10FZB-JLFW02)最高限价2.4万元(人民币),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2个月。
(2)响应供应商的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8、安全质量要求:
8.1设计项目潜在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首次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供应商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响应供应商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响应供应商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响应供应商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8.2自首次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供应商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响应供应商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响应供应商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响应供应商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52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242277771
电子邮件:3965859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裕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东解放路公园墅B15-1011
联 系 人:苏鑫
电 话:0412-5555537/13464345005
电 子 邮 件:3203693350@qq.com登录即享永久免费查看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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