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电网 | 项目编号: | CG-2026-099 | 报名开始: | 2026-10-23 17:00:00 |
| 招采人: |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标的类型: | 服务 | 报名截止: | 2026-10-28 17:00:00 |
| 代理机构: | 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招采形式: | 框架 | 投标截止: | 2026-11-13 09:00:00 |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7-2028年汽车租赁服务
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7-2028年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2026-09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3项目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7-2028年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2.4项目概况:为满足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业务需要,解决目前用车紧张情况,拟对外租赁部分车辆弥补自有车辆不足的缺口,特此开展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7-2028年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预计采购预算金额550.00万元。
2.5项目编号:CG-2026-099
2.6项目地点:清远市各地区(具体按需求单位指定的服务地点)
2.7项目类别:服务类
2.8项目类型:框架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 入围家数 | 最高投标费率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7-2028年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 550.00 | 5家 | 100.00% | 1.00 |
备注: 采购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的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可能存在部分入围投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原因导致本项目框架协议无法继续实施时,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 |||||
3.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入围家数5家。
3.3招标范围:对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7-2028年汽车租赁服务进行供应商入围采购,详见附件2:采购清单限价表。
3.4服务期:具体以需求单位的要求为准。若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费用。
3.5入围要求:(1)本次项目采购为合格投标人入围,不作为具体服务项目的直接成交单位,后续将依照诚创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第二阶段的采购,最终确定具体项目的成交单位,具体项目以招标人确定的采购内容及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2)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每个入围的投标人应当积极响应招标人第二阶段的采购邀请,并做出实质性响应,对于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出现两次无故不参与招标人第二阶段采购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若本项目入围的有效投标人不满足3家时,招标人将再次开展供应商入围采购,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补充,原入围有效的投标人资格仍然有效。
3.6成交确认方式:本项目为投标人入围项目。在框架合同签订后,每发生实际采购需求时由招标人向入围投标人发出询价通知。在第二轮采购阶段,入围投标人仅需根据询价通知中明确的车辆车型、车龄、能源类型等技术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报价,不再另行进行技术、商务等综合评审。评审时仅以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为依据,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该次询价的成交单位。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时,则以入围时投标人综合评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并确定其为该次询价的成交单位。每次设定的限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件2:采购清单限价表的限价要求。
3.7框架结果有效期:本项目框架结果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若上一框架合同(CG-2025-085-3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框架合同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的起算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8框架协议有效期:在预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分配下限为80%,分配上限为150%。(1)在协议期内,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需求预测量×上限比例)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2)协议期届满时,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需求预测量×下限比例)的,应当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3)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若延长期满但仍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时,将自动终止框架协议,招标人不因此对投标人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3.9框架协议应用范围:本项目为统采分签项目,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统一组织采购签订框架合同,本次框架合同的入围投标人结果适用于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由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各企业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开展第二轮采购阶段、与中标人签订、履行服务合同,结算相关费用,各项目实施单位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3.10框架协议履约期: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1)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服从管理、不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将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扣分处理。(2)中标人应在收到订单合同后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人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单达到2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投标人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中的参与资格,具体期限依据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执行。(3)中标人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4)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服务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
2 | 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上级单位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均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现场查询,无须提供资料) |
4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5 | (1)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如有)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现场查询,无须提供资料) |
6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成交资格: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现场查询,无须提供资料;如出现本项描述的情形,作否决处理) |
7 | 由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如有),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证明材料。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如有)。(招标文件下载路径: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温馨提示:本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文件而影响投标。
5.2供应商注册、审核及CA办理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s://ecsg.com.cn)。如使用电子印章请办理供应商CA数字证书。注册审批通过后投标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6.3投标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5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招标文件要求。
6.7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6.8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1)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2)对投标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伪造材料,如纂改项目经理证书、劳动合同、检测报告、业绩(含合同、发票)、财务审计报告等行为,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二十七号江滨大厦四楼
业务联系人:顾工 13927656683
技术联系人:顾工 13927656683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4号凤城电力村14栋二楼市场部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0089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异议
9.1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1:《异议书(模板)》。
(2)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3)异议递交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桥北一路163号内I楼首层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按要求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提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投诉机构联系电话:0763-3867689
监督投诉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二十七号江滨大厦四楼
9.3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招标采购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4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招标人将进行相应处罚。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3867689
招标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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