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招采人>南方电网>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电网丨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
2026-10-26 16:40:31
来源: 电网 项目编号: XM2026100850 报名开始: 2026-10-26 20:00:00
招采人: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工程 报名截止: 2026-11-02 20:00:00
代理机构: 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招采形式: 专项 投标截止: 2026-11-12 09:00:00
中标名单
公告原文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采购编号:XM2026100850)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采购服务机构为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368.609514 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其他。

(六)项目分级:二级

(七)项目分类:工程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1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费率

镇区

标书费(元)

响应保证金(万元)

1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

1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

368.609514

100%

横沥镇

不收取

1

 (二)采购范围: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师学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气劳务分包,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总包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满足本工程的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2、协助总包方开展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若有)、加固(若有)、还建及修复(若有);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等。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在图纸会审中的疏忽、遗漏向招标方索取任何赔偿或费用。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便于运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学校正常学习,以及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所提出的相关要求;

3、协助总包方完成项目的报批手续,供电部门并网验收手续。

以上协助完成的工作内容,仅指分包商人员提供非主体、非关键性的纯劳务辅助作业,不承担任何技术主导、关键工序及主体施工;所有主体工程、关键工序等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低值易耗辅材。

(四)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2.有效报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须小于或等于最高费率100%,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3.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价按实结算,分包商成交费率为X%,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分包限价费率*分包商成交费率(X%)。每个单项结算方式如下:

(1)平铺式(角驰型瓦夹具)施工结算费用=0.061元/Wp*实际安装容量Wp*成交费率X% ;

(2)平铺式(梯型瓦防水槽)施工结算费用=0.152元/Wp*实际安装容量Wp*成交费率X% ;

(3)棚架式(型钢)施工结算费用=0.624元/Wp*实际安装容量Wp*成交费率X% ;

(4)加装彩钢瓦施工结算费用=26.02元/m2*实际安装面积m2*成交费率X% ;

(5)楼顶补漏施工结算费用=201.42元/m2*实际安装面积m2*成交费率X% ;

(6)加装停车棚施工结算费用=403.48元/m2*实际安装面积m2*成交费率X% 。 

(五)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日历日)。

(六)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成交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东莞市开关厂有限公司备案。

(4)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5)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6)成交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7)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1 】‰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劳务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 】%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工程承包人损失的,劳务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8)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分)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劳务分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 10 】%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在工程承包人的指定期限内无偿修复工程至合格标准,如劳务分包人不能如期按要求修复至达标,工程承包人有权单方另行安排单位或人员修复,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工程承包人有权在劳务分包人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超出部分的费用工程承包人有权向劳务分包人再行追偿。

(9)劳务分包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劳务分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 10 】%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劳务分包人应立即终止其违法转分包的合同,工程承包人有权责成劳务分包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工程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以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损失,均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如劳务分包人拒绝终止其违法转分包的合同,工程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劳务分包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0)劳务分包人应协助工程承包人在总(分)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承包人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1 】‰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劳务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 】%作为违约金。劳务分包人因此造成工程承包人损失的,劳务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结算完成以第三方财审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11)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劳务分包人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①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劳务分包人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②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③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负责。

(12)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按照试验规程对新设备进行交接试验,严格执行“先装后试”因新设备交接试验出现漏项或试验不规范,导致新设备投运时出现跳闸等事故,每出现一次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合同金额的【 3 】%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工程承包人损失的,劳务分包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1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4)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工人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导致发生工人工资 拖欠情况的或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根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有效期内的“三级(10千伏以下)”满足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有效期内的“二级(110千伏以下)”、“三级(10千伏以下)”许可仍为有效许可。(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如国家、行业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或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规定或要求为准。)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26年10月26日2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02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

5.2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5.3响应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采购清单,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评审时将予以否决报价处理:①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递交响应文件,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采购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供应商选择需要报价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供应商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标包(标段)报价。

(二)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6日20时00分00秒。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响应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

开启地点: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

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进行解密,无须供应商解密。

如出现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供应商其他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谈判时间:2026年11月12日

谈判注意事项:本次谈判采用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被授权代表)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但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期内保持随时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采购工作组随时进行谈判。电子化谈判方式与原现场谈判方式一样均具有法律效力。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参与谈判的(如因填报联系方式错漏、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与回复《谈判函》等原因导致采购工作组无法进行正常的谈判、沟通),或未按采购工作组的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默认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方案即为最终报价和方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等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510655

联系人:刘工、郭工、赖工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032、020-85121708、020-851243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信访举报渠道

信访举报电话:12388

网络举报地址:www.12388.gov.cn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联 系 人:熊工

电    话:4008100100-2-1

2.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3.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工、郭工、赖工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032、020-85121708、020-8512433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4.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熊志浩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公告进度
  • 招采发布 2026-10-26 16:40:31
  • 截止报名
  • 开标       2026-11-12 09:00:00
  • 候选公示
  • 中标结果
公告附件
标讯公告.docx
下载
标讯公告.pdf
下载
标讯公告.xls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