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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丨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高分子聚乙烯托辊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2026-10-26 16:51:00
来源: 发电 项目编号: JNB202-ZB-260929754 报名开始:
招采人: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货物 报名截止:
代理机构: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招采形式: 专项 投标截止:
中标名单
公告原文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高分子聚乙烯托辊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B202-ZB-260929754、SXZB-2608 4082GZMH121/01)

 

公示开始时间:2026-10-26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10-29 18:00

本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高分子聚乙烯托辊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B202-ZB-260929754、SXZB-2608 4082GZMH121/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高分子聚乙烯托辊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高分子聚乙烯托辊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交货期

1

唐山兴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2556060元

我方承诺所供高分子聚乙烯托辊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质量标准要求,产品具备安标检验报告,各项技术参数达标;产品可现场互换,带溯源标识码,质保期 13个月。

供货方式为代储,根据塔山矿实际使用需求量和供货时间下达的供货通知单为准。接到供货通知单后15日交货(注:本次招标数量均为年度预估使用数量,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因政策变更或采购人需求变化所带来本项目采购数量的不确定性风险,并自行承担该风险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2

山东汇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86545元

保质达标,售后尽责

接到供货通知单后15日交货

3

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

2268500元

质保一年

接到供货通知单后 15 日内交货(代储供货,按矿方通知单执行)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唐山兴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

2

山东汇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3

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唐山兴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响应

2

山东汇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响应

3

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

响应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山西中利升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西华之政科贸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2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投标人须为高分子聚乙烯托辊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以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的制造商单位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山西中利升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的制造商单位不是本单位,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否决其投标。

山西华之政科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的制造商单位不是本单位,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焦作三岛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供货要求,4.2非金属托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4.2.1径向圆跳动要求:≤1 mm;

4.2.2旋转阻力要求:≤3N;

4.2.3轴向窜动要求:≤1.2 mm

4.2.4轴向载荷要求:对托辊施加15kN轴向载荷,托辊轴(包括轴承座、密封装置)与托辊管体不得脱开。

4.2.5浸水密封性能要求:≤150g

4.2.6使用寿命要求:>20000 h

★投标时需提供非金属托辊的安标定型检验报告,要求检验结论符合上述4.2.1至4.2.6中列明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供货要求中加★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不满足的将否决投标,未标注★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焦作三岛输送机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型号为Φ159非金属托辊的安标定型检验报告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他型号非金属托辊的安标定型检验报告中也无可代替产品明细表,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服务要求响应”要求,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衡水红旗托辊制造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3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持有并提供型号为Φ159非金属托辊的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衡水红旗托辊制造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型号为Φ159非金属托辊的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产品资质”要求,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法律事务部、招标办

联系电话:0352-7894122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云冈区杨家窑村

联系人:刘先生、肖先生

电话:18935236221、1890352974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办公楼6层

联系人:杜旭艳、闫婧

电话:0351-8267050(办公)、13007009331、15635075077(项目经理)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闫婧(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签章)

公告进度
  • 招采发布 2026-10-26 16:51:00
  • 截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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