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源单号 | PUR261001669 |
| 状态 | 待报价 |
| 标题 | 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计量撬采购及改造项目 |
| 寻源策略 | 公开询价 |
| 提交人 | 李健 |
| 币种 | 人民币元(CNY) |
| 寻源单位 | 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 报价方式 | 全部单价报价 |
| 报价截止日期 | 2026-11-03 12:00:00 |
| 质疑截止日期 | 2026-11-01 12:00:00 |
| 寻源类别 | 物资采购 |
| 要求到日期 | 订单签订后 60 天 |
| 商务联系方式 | 0752-2851637 |
| 发布时间 | 2026-10-26 11:44:44 |
| 控制价 | 1500000 |
| 项目概况 | 为推进惠州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实现我公司高压管网与相关高压管道互联互通、双向计量,拟实施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计量撬采购及改造项目。 |
| 采购范围 | 本项目主要采购及改造互联互通计量撬1套,项目采购金额为150万元。 |
| 资格条件 | 1. 法律主体资格: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专项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生产厂家,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制造商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①压力容器设计,②压力容器制造,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元件组合装置),④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级别须覆盖本项目设计压力);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以及该制造商/生产厂家应具备的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①压力容器设计,②压力容器制造,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元件组合装置),④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级别须覆盖本项目设计压力)(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及资质证书扫描件,上述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如压力容器设计资质未单独取证,则要求投标人压力容器制造证书上未备注设计外委)
3. 同类业绩经验: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1个(含)国内50000Nm³/h及以上规模的高中压调压撬供应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合同及验收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扫描件信息须清晰体现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4. 信用状况审查: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最终以采购人在开标当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 联合体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 | 注意事项:
1.如中标后无故弃标,将被列入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黑名单,限制参与任何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期限3年。由于特殊原因弃标的,中标单位应根据情况递交弃标函至询价单位,否则视为无故弃标。
2.请报价单位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第2条“报价资格要求”和第4.4.8条等)。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人民币1500000元;报价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总报价须含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计量撬改造部分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