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条件 | 1. 法律主体资格: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报价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报价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 同类业绩经验:报价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关于类似金属(护栏)销售或安装类似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合同扫描件信息须清晰体现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3. 无违法、事故情况证明:至报价截止日近三年内报价方没有发生过死亡1人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承诺书后附模板)
4. 信用状况审查: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证明文件:报价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最终以采购人在开价当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 联合体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