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电力建设 | 项目编号: | PC-0114-26J4-FG0125 | 报名开始: | 2026-10-28 16:50:01 |
| 招采人: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标的类型: | 货物 | 报名截止: | 2026-11-02 10:00:00 |
| 代理机构: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2026-11-05 23:59:59 |
项目编号:PC-0114-26J4-FG0125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的灌浆料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名称: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由石鼓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输水工程总长约664.236km,划分为大理Ⅰ段、大理Ⅱ段、楚雄段、昆明段、玉溪段及红河段等6段。
3.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HCH-Ⅱ灌浆料以及相关服务。
4.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灌浆料 | HCH-Ⅱ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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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采购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以实际交货验收量为准。
5.交货时间:以订货单为准。
6.交货地点: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及项目部指定地点(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九河乡)。
7.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质量检验,以保证货物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卖方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以及图纸技术要求。卖方提供的货物应提供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8.结算支付条款:
8.1 先货后款,按月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根据灌浆料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批交批结,批次货物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全部到完,经买方到货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结算后次月以支票/汇款/银行转账/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付融通/其他供应链债务凭证等方式支付批交货物对应合同金额80%的货款,货物通过了包括负荷试验在内的全部现场试验内容,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支付17%的货款,剩下3%做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供货结束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买方对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卖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票据等支付方式支付。
8.2 供应链债务凭证到期日为:签发供应链债务凭证日后6个月以内,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8.3 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9.其他:
9.1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批交批结,卖方收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9.2 每批材料发运应随车发运一份发货材料清单、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
9.3 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验收人员按卖方提供的发货清单对到货材料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进行核对查验,现场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但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超过3家供应商参与,超过3家参与时,均作“否决”处理。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财务发票扫描件或用户证明等其他合同真实性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业绩。
5、供应商应提供灌浆料对应规格或相近规格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份。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今的会计财务报表(内容需清晰可辨认),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1月02日10时00分获取文件结束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响应文件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标的物税率不同,以不含税价为评审价)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9946703492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九河乡
联 系 人:何大福
电 话:18791598525
电子邮箱:1377127598@qq.com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 话:0871-63323954
电子邮箱:1785295110@qq.com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871-63376214)提出投诉。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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