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发电 | 项目编号: | HNZB2026-09-1-159 | 报名开始: |
| 招采人: | 华能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标的类型: | 服务 | 报名截止: |
| 代理机构: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华能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追偿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ZB2026-09-1-159)
公示结束时间:2026-11-02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HNZB2026-09-1-159-01]华能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追偿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标段包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投标服务费率:1.01%,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投标服务费率:0.725%,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投标服务费率:1.30%,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夏欲钦,身份证号:422326********4316;
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张立状,身份证号:371426********0011;
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杨红钦,身份证号:522629********466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提供了《律师事务所执行许可证》,年度年检合格。
(2)团队律师均持有执业证书。项目主办律师:武坚,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3年。提供的业绩:1)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提供了胜诉判决材料,案件标的金额大于4920万元;2)与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并提供了胜诉判决材料,案件标的金额大于4920万元;3)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并提供了胜诉判决材料,案件标的金额大于4920万元。
(3)非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提供了《律师事务所执行许可证》,年度年检合格。
(2)团队律师均持有执业证书。项目主办律师:魏永振,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4年。提供的业绩:1)与中国建筑第五⼯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提供了胜诉判决材料,案件标的金额大于4920万元;2)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外聘律师委托代理合同》,并提供了胜诉判决材料,案件标的金额大于4920万元;3)与山东东启土地整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提供了胜诉判决材料,案件标的金额大于4920万元。
(3)非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提供了《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年度年检合格。
(2)团队律师均持有执业证书。项目主办律师:陶慧泉,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7年。提供的业绩:1)与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并提供了胜诉判决材料,案件标的金额大于4920万元;2.2020年5月,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5亿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喀什河供水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服务合同》,并提供了胜诉判决材料,案件标的金额大于4920万元;3.2022年10月31日,与洪民山签订了《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并提供了胜诉判决材料,案件标的金额大于4920万元。
非联合体投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投诉受理电话:400-010-1086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郜女士
电 话:18617967688
电子邮件:2526972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子邮件:jil_zhao@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登录即享永久免费查看标讯
数十万电力投标人的共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