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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丨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租车服务框架协议(2026年-2028年)招标公告

招标
2026-10-29 09:30:15
来源: 电力建设 项目编号: HDDLSJY-FW-CGB-157-2026-069 报名开始: 2026-10-29 09:30:15
招采人: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服务 报名截止: 2026-11-10 14:00:00
代理机构: 上海能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招采形式: 框架 投标截止: 2026-11-10 14:00:00
中标名单
公告原文
一、采购条件\r\n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r\n二、采购范围\r\n项目规模: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租车服务框架协议(2026年-2028年)。\r\n采购标段与内容:\r\n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租车服务框架协议(2026年-2028年),总承包项目用车、项目前期开发用车、勘察设计项目用车、分公司用车、上海、北京等地运营用车等。详见技术要求。\r\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n\r\n3.1 通用资格要求\r\n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其中:法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法人组织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机关批准的登记证书,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有效授权书。\r\n3.1.2 财务要求:\r\n投标人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r\n3.1.3 信誉要求\r\n(1) 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n(2)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n(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r\n(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r\n(5)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黑名单惩戒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r\n3.1.4 安全要求: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r\n3.2 专用资格要求:\r\n3.2.1 资质要求或行政许可要求:\r\n(1)资质要求: 无 \r\n(2)行政许可要求: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本项目相关服务有经营许可规定,应从其规定;\r\n3.2.2 业绩要求:\r\n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3项及以上合同额(或合同结算金额)大于300万元的车辆租赁或代驾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结算单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协议业绩,框架协议的累计委托金额或结算金额大于300万元(需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及满足累计金额要求的委托单汇总表,并提供结算单和发票复印件盖公章)。\r\n3.2.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的牵头方应至少具备汽车租赁经营许可(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者道路运输许可的一项许可。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各方承担本框架协议的服务内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资格条件中第3.1条-第3.6条和第3.8条-第3.10条的所有要求,联合体另一成员方应具有与所承担服务内容相对应的资质和许可,并应提供资质和许可证明。联合体必须承诺:以联合体中标本框架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另一成员方应与招标人共同签订框架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联合体牵头方应负责对联合体另一成员方的所有管理工作,并负责与招标人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所有沟通与接口工作,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联合体牵头方与招标人达成的任何协议,应视为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达成的协议,对联合体任何成员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如果联合体另一成员方违反本框架协议和订单合同的任何条款,由联合体牵头方按照本框架协议和后续订单合同的条款向甲方承担所有义务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不得以违反本框架协议和订单合同条款的责任方为联合体另一成员方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也不得以联合体另一成员方未确认相关违约责任、联合体另一成员方未支付或延迟支付联合体牵头方违约金或罚款等为由,拒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r\n3.2.4其他要求:\r\n(1)须有固定营业场所(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营业场所租赁合同(需提供首页、签字页和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租赁期的页面)或者产权证书关键页复印件、营业场所照片和详细地址)。 \r\n(2)服务期内可为本项目稳定调度投入轿车、越野车合计不少于 50 台,可包含自有车辆及签署长期有效调配协议的合作车辆。投标文件须提供车辆清单,自有车辆须提供对应车辆权属证明,合作车辆须提供有效的长期车辆调配协议及车辆权属证明。\r\n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n登记时间:详见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r\n下载时间:详见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r\n获取方法:\r\n1、登记时间截止前,未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该招标公告下方填写参与投标登记表报名;已入库的供应商在登录平台后,通过左侧“招标公告”菜单进入相关招标公告页填报投标登录。显示“已签收,已报名,等待资格评定”即为登记成功。登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统一进行资格评定,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无需递交资审材料。\r\n2、请购买标书的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标书,不通过邮件方式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r\n五、投标文件的递交\r\n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10 日下午14:00分\r\n递交方法: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可编辑版本以及签字盖章PDF扫描版本压缩包)上传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r\n六、开标时间及地点\r\n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r\n开标方式: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标\r\n七、其他公告内容\r\n1、本采购信息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发布均为转载,提醒供应商特别注意,以防上当受骗。\r\n2、供应商一旦确定参与投标,须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ceec.net.cn/HomeInfo/caPage.aspx)及时办理CA电子密钥,标前答疑大厅及上传投标文件,均须用到CA电子签章。办理CA电子签章一般需要2个工作日,请合理安排时间。因CA电子密钥未及时办理引起的投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r\n3、本次为线上开标。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盖章版PDF文件以及Word文件,务必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n线上开标后,如遇投标文件不能下载或者出现文件损坏等问题,非电子采购平台及招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请供应商务必认真对待线上招标。如电子采购平台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且招标人有权对电子采购平台上的报价进行修正。\r\n4、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r\n投标人宜于报名后立即汇出标书费,可公对公或私对公转账,并在电汇底单注明“租车框架标书费+投标公司简称”信息,并将银行汇款凭证电子版邮件发送到lvxr3704@ecepdi.com。招标人在收到邮件后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不缴纳标书费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r\n收款账户如下:\r\n户名:上海能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r\n账号:1001260529024952180\r\n联行号:102290026050\r\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r\n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r\n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r\n投标人宜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汇出投标保证金,不得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并在电汇底单注明“租车服务框架协议+投标公司简称”信息。\r\n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将电汇底单或相关证明扫描件上传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及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投标人未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也没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的,招标人有权予以否决其投标。\r\n招标人指定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r\n户名:上海能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r\n账号:1001260529024952180\r\n联行号:102290026050\r\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r\n6、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招标人对投标人开通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r\n7、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r\n8、本次为线上采购。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盖章版PDF文件以及Word文件,务必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n线上开标后,如遇投标文件不能下载或者出现文件损坏等问题,非电子采购平台及采购方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务必认真对待线上投标。如电子采购平台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且招标人有权对电子采购平台上的报价进行修正。\r\n9、以上内容请供应商仔细阅读,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致电采购联系人。\r\n八、监督部门\r\n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监督小组,监督投诉电话021-22015031。\r\n九、联系方式\r\n招标人及其联系方式:\r\n招 标 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r\n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09号\r\n 联 系 人:王工、刘工\r\n电 话:139-9867-8719、135-6445-2410\r\n电子邮件:lvxr3704@ecepdi.com、liuwei2732@ecepdi.com\r\n招标代理机构及其联系方式:\r\n名称:上海能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r\n联 系 人:王工\r\n电 话:139-9867-8719\r\n电子邮件:lvxr3704@ecepdi.com\r\n地 址:上海市武宁路409号\r\n\r\n\r\n
公告进度
  • 招采发布 2026-10-29 0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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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标       2026-11-10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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