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电力建设 | 项目编号: | PC-0102-26J5-FG0434 | 报名开始: | 2026-10-29 00:00:00 |
| 招采人: | 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 标的类型: | 货物 | 报名截止: | 2026-11-02 20:00:00 |
| 代理机构: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2026-11-05 23:59:59 |
项目编号:PC-0102-26J5-FG043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电建建筑公司第二工程公司/能源建设公司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采 购 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
中国·邢台
项目编号:PC-0102-26J5-FG0434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第二工程公司/能源建设公司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项目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已落实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三羊西街硬化及维修55123㎡、绿化提升11385㎡、路缘石铺设14599㎡、行道树池篦子1072套;三羊东街硬化及维修1848.44㎡;长江街硬化及维修8190.4㎡;太行路硬化及维修24495.04㎡;天山路、运河街、武松街、黄河街街区胡同硬化67772.35㎡,配套污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含入户)34954.5m;同时对城区28条街道开展雨水管网排查,总长80公里,对城区27条街道开展污水管网清淤疏通,总长70公里。
2、采购范围: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能源建设公司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项目所用商品混凝土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33.5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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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429.5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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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细石混凝土 | C20 | 113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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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995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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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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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项目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混凝土生产及验收的各项规范,满足公开询比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55008-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7、付款条件:
(1)按月办理结算,每月25日对上月1日至31日采购量进行核对,按月办理完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当期结算金额的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7%;累计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在全部货物质保期结束后21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质保金。对质保期内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质保金。
(2)支付方式为:支付形式为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等,开具的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等期限不超过1年,在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贴现的,发生贴息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8、质保期:自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项目全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6个月,另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在一年以上;供应商应具有相应供货业绩,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1个月内的无欠税证明。
3、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
(1)供应商自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满足:单条生产线铭牌额定生产能力≥240m³/h,站内生产线数量≥2 条;搅拌站在正常生产工况下,综合持续稳定供货保障能力≥400m³/h。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5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所有车辆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能够满足本项目连续浇筑及高峰时段保供需求。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6年 11 月 2 日20:00前” 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采 购 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清河县市政设施更新项目二期项目
项目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城区
邮 编:054800
联 系 人:崔哲
电 话:13294387599
电子邮箱:sdej-zbzx@163.com
单 位: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010-86411054
电子邮箱: sdej-zbzx@163.com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10-86411025)提出投诉。
2026 年10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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