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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丨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西北公司哈密国能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
2026-10-30 10:05:01
来源: 电力建设 项目编号: PC-1029-2026B0596 报名开始: 2026-10-30 10:05:01
招采人: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电建铁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货物 报名截止: 2026-10-30 10:00:00
代理机构: 招采形式: 专项 投标截止: 2026-11-02 23:59:59
中标名单
公告原文

 

 

      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西北公司哈密

国能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公开竞价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PC-1029-2026B0596

 

 

 

 

 

 

 

采 购 人: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

 

2026 年 10 月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各响应人:

因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西北公司国源电力哈密国能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编号:PC-1029-2026B0596)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1月02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数智化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本次采购数量51515m³。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m³)

备注

一

 

 

41535

 

1

商品混凝土

C20

1000

附属设备

2

商品混凝土

C30

500

3

商品混凝土

C35

7000

4

商品混凝土

C40

14000

5

商品混凝土

C45

5000

6

商品混凝土

C50

4500

7

商品混凝土冬施费

冬施、早强防冻剂

待定

8

混凝土外加剂

早强

待定

9

混凝土外加剂

防冻剂-05°C

待定

10

混凝土外加剂

防冻剂-10°C

待定

11

混凝土外加剂

抗硫酸盐类侵蚀防腐剂

待定

12

混凝土抗渗剂

P6(微膨胀)

待定

13

混凝土抗渗剂

P8(微膨胀)

待定

14

混凝土抗渗剂

P10(微膨胀)

待定

15

一级配

细石

待定

16

碎石

 

待定

17

泵送费

 

待定

18

清水混凝土

 

待定

 

19

商品混凝土

C20

1000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m³)

备注

 

注: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本文件货物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招标数量与最终结算数量可能存在差异,最终结算量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采购范围内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竞价规则

本采购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首次报价无限制,二次竞价起不得高于当前采购项目显示的最低报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2000元 ,竞价倒计时5分钟内,有人报价进入超时竞价,有一人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延长5分钟。响应人最终轮次上传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则为有效竞价。

    三、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依据工程进度及项目要求分批次供货。

3、交货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大南湖电厂二期项目山东电建一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满足国标及行业标准,①符合国家标准;②无国家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货到需方后,由需方组织验收;若发生争议,则由需方所在地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鉴定。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需方按供方未能按时交付产品处理,逾期一日,向供方收取出现质量问题产品结算总金额0.5%的违约金。

商品混凝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0080-2016《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19《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有关规定;

产品质量要符合 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标准,并应满足清水混凝土的设计要求。

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从工程移交生产并完成工程竣工验

收之日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年,时间从竣工验收完成并取得竣工报告之日计算。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必须具有生产商品混凝土的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响应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行政处罚名单;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6.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至少有一个电力项目的供货业绩,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金额清晰可见)。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5、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6、响应人需具有独立的实验室或委托具有通过CAL或CNAS或CMA等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混凝土专项实验,须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原材)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MA章)、开盘鉴定表、配合比原件应涵盖碎石混凝土及清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针对C40、C50强度等级,最大水胶比、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含碱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投标时须在技术文件上传清晰可见且与标的物型号一致相对应的扫描件。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质监部门、国家安监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政府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

8.1、本次评审遵循“全部有效报价入围、综合评审定优”的原则,具体采用综合评比法及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相结合的方式。

8.2、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采购方不承诺将本次采购物资授予一家。

 

9、违约责任

9.1 成交人供应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所供物资与采购约定不符等违约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按下述方式处理:

1) 根据物资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成交人同意降低物资价格。

2) 修理或更换物资,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成交人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 部分或全部退货的,成交人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采购约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采购人;成交人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2 成交人迟延交货(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暂定合同总价10%/60日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物资延误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且采购人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 采购人同意延期交货的,成交人应按采购人约定期限内内及时交货;如成交人仍未按时交货,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 采购人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物资的,成交人承担相关费用并负责赔偿采购人。

10、澄清答疑: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根据潜在响应人提出的疑问或实际需要,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以公告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潜在响应人。采购过程的商务及技术澄清答疑均应在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完成,采购人不接受线下澄清答疑。

11、其它要求:

1)响应人对采购报价的物资拥有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其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属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2)响应文件需为清晰盖章的PDF文件或图片。未盖章或扫描件不清晰,采购方有权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人需按要求填写产品信息,若未按照采购方要求填写,采购方有权视为无效响应;报价物资需满足响应文件备注要求;

4)若因响应人原因主动放弃预成交资格的,采购方将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实施受限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限期整改、取消认证、永久禁入等方式。

三、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

数量(m³)

含税单价

(元)

含税总价

(元)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详见要求

1000

 

 

 

2

商品混凝土

C30

 

详见要求

500

 

 

 

3

商品混凝土

C35

 

详见要求

7000

 

 

 

4

商品混凝土

C40

 

详见要求

14000

 

 

 

5

商品混凝土

C45

 

详见要求

5000

 

 

 

6

商品混凝土

C50

 

详见要求

4500

 

 

 

税率

 

总计

¥:           (大写:)

特殊要求增加费用明细表

序号

名称

细部要求

增加费用(含税)

单位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冬施费

冬施、早强防冻剂

 

元/方

 

2

混凝土外加剂

早强

 

元/方

 

3

混凝土外加剂

防冻剂-05°C

 

元/方

 

4

混凝土外加剂

防冻剂-10°C

 

元/方

 

5

混凝土外加剂

抗硫酸盐类侵蚀防腐剂

 

元/方

 

6

混凝土抗渗剂

P6(微膨胀)

 

元/方

 

7

混凝土抗渗剂

P8(微膨胀)

 

元/方

 

8

混凝土抗渗剂

P10(微膨胀)

 

元/方

 

9

一级配

细石

 

元/方

 

10

碎石

 

 

元/方

 

11

泵送费

 

 

元/方

 

12

清水混凝土

 

 

 

 

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 45 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6年10月30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

2、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月02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采购网递交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阳光采购网通知所有的潜在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电建一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大南湖电厂山东电建一公司项目

邮编:839121

联系人:刘鹏

电话:17799925772

电子邮箱:lp7146@sepco1.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竞价规则

本采购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首次报价无限制,二次竞价起不得高于当前采购项目显示的最低报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500元 ,竞价倒计时5分钟内,有人报价进入超时竞价,有一人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延长5分钟。响应人最终轮次上传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则为有效竞价。

二、竞价评标方法

选择经专家评审的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方不承诺将本次采购物资授予一家。报价之前供方需完成所有的材料澄清工作,中标后因各种原因要求涨价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计入供方履约档案不良记录,出现 3 次不良记录的将被列入供方黑名单。

三、投标有效期:

1、报价有效期为 45 日。

2、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 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

四、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

五、付款及付款条件:

1、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2、付款周期:卖方每车发货单(过磅单)由买方代表签字,并以签字后混凝土回执单作为结算依据。商品混凝土的计量需符合国家计量标准。

付款及结算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月结算(结算日期为每月20日),经甲乙双方对混凝土回执单及过磅单确认无误后,卖方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交买方办理结算手续。

在收到卖方有效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该结算批商品混凝土用量总价款的60%,付款期限为60天;经28天强度检测合格后(合格标准以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国源电力哈密国能2×66万千瓦热电联产主体施工A标段项目工程现场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买方累计支付给卖方至此次商品混凝土用量总价款的80%;

待买方的工程审计结果出具并办理完收款手续后,买方累计支付给卖方至此次商品混凝土用量总价款的95%,剩余5%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3、买方不提供预付款,若买方项目资金状况确有困难时,付款期限 可酌情推迟,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付款期限。

4、采购人支付每笔货款,报价人需提交等额财务收款收据。

5、买方不提供预付款,若买方项目资金状况确有困难时,付款期限 可酌情推迟,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付款期限。

6、采购人支付每笔货款,报价人需提交等额财务收款收据。

 

六、质量责任:

报价人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技术负责,采购人在使用中发现质量未达到 国标相关标准、技术规格书及验收要求,报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 解决方案,无法解决时,扣除该产品质量保证金,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 对工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技术规格书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质量要求且满足项目设计使用要求。

 

 

 

 

 

 

 

 

 

 

 

 

 

 

 

    第三章  合同及附件

[]项目材料采购合同

 

 

 

 

 

买    方: []

卖    方: []

签订日期: []

签订地点: []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就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工程项目材料供应,此处所称“材料”是指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名称)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卖方依据本合同需供应的工程项目材料清单、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见本合同附件1(供货范围及价格表),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买方对标的材料具有特殊要求的,可与卖方签订附件2(技术协议)作出特别约定。

1.3 本合同及附件1(供货范围及价格表)中约定的材料数量是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买卖双方现场代表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为准。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行供货,如运抵现场材料数量超过工程项目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并以实际数量结算,超出部分不予结算。如材料数量不足买方实际需要数量,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后,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及本合同载明的合同单价补充供货。

二、工程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   

2.2 工程地点: []。

2.3 项目业主: []。

2.4 设计单位: []。(如有)

2.5 监理单位: []。(如有)

三、现场代表

3.1 买方现场代表:[]。

3.2 卖方现场代表:[]。

3.3 买卖双方更换各自现场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满足现场收货、验货和后续货款支付办理的需要。         

四、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4.1 本合同项下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工程项目适用的如下标准:

[]。

4.2 卖方供应的材料在符合本合同第4.1款适用标准所要求的技术条件及质量标准的同时,还应满足买方工程项目图纸、技术协议及供货清单的有关约定。对于技术参数不明确及/或卖方有任何需要澄清的疑问时,卖方应及时向买方反馈,因技术参数不全或不明确致使所供材料报废或不能使用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由卖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4.3 卖方供应的材料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买方绿色施工和环境管理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还应该符合买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材料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五、合同价格

5.1 本合同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5.2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合同价格组成及供货清单见附件1(供货范围及价格表)。合同履行期间,不含税合同单价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市场因素而调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

5.3 本合同暂定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金额:[]),其中,不含税合同总价为[]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为[]元。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买卖双方现场代表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5.4 本合同单价、暂定合同总价及实际结算总价已包括卖方将标的材料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 材料价款、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

(2) 材料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3) 货物的试验、检验、测试、调试等费用。

(4) 其他[]费用。

5.5 本合同价格只有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并盖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六、结算与支付

6.1 买方将合同价款支付至本合同载明的卖方银行账户,买方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其中商业承兑汇票和供应链金融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个月。买方依据本合同向卖方进行付款并不表示买方接受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供货及服务。

6.2 本合同不设置预付款。

本合同设置预付款。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审核无误后[]日内向卖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预付款。预付款应用于卖方备料,卖方应确保预付款专款专用。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且获得买方认可,则预付款可抵作合同价款。

(1)    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向买方提交暂定合同总价[]%的预付款银行保函(见附件3)、暂定合同总价[]%的银行履约保函(见附件4),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格式应满足买方要求,保函有效期至[]。

(2) 卖方向买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正式收据。

6.3 买方按如下第[]种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货款。

(1) 一次性结清。材料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卖方向买方提供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材质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交货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单证资料,经买卖双方现场代表验收合格,买方向卖方签发收货证明后,卖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审核无误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实际结算总价。

(2) 分笔支付价款。

(i) 到货款:材料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卖方向买方提供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材质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交货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单证资料,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卖方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买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审核无误后[]日内支付实际结算总价的[]%。

(ii) 验收款:本合同项下的材料安装、调试完毕后,通过工程项目试运行考核,并获得项目业主及/或买方签发的竣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后[]日内支付实际结算总价的[]%。

(iii) 实际结算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且符合买方要求的,买方于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无息返还卖方。如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均相应顺延。不违上述约定,卖方可通过其开户银行向买方提交实际结算总价[]%的质量保证金保函(见附件5)以替换质保金,买方应在收到卖方质量保证金保函后30日内返还卖方质量保证金。

6.4 若因项目业主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同意给予买方[]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6.5 根据买方税务合规管理要求,卖方应严格按照如下要求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稽查或相关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2) 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3) 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开票地址: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联系电话:    []。

(5) 卖方若分批交货的,卖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或买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包装

7.1 根据材料特点、运输方式及买方要求,卖方应采取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材料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如卖方包装选择不当,卖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7.2 卖方应在每一批发运材料中随附至少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随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对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材料,卖方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材料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7.3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材料名称等有关信息,对裸装材料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材料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材料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7.4 因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材料遭到毁损灭失的,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八、供货

8.1 卖方供货时间为[]。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买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同意买方根据工程项目履约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8.2 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将材料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买方收货信息如下:

收货单位:  []。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    真:  []。     

8.3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其材料发运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买方。如本合同项下材料系由第三方发出,则卖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

8.4 卖方应自行承担材料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

8.5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买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日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 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 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材料。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卖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8.6 卖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8.7 卖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自行承担因违反环保监管政策及要求所造成的各类处罚。

8.8 卖方必须对其出入买方工程项目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卖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买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8.9 卖方进入买方工程项目现场的人员、车辆应服从买方管理,遵守买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管理的人员、车辆,买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8.10 卖方应于材料启运后,立即以传真等形式通知买方合同号、材料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8.11 鉴于买方采购材料将用于或服务于本合同第二条(工程项目概况)载明的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如卖方所供材料不符合买方项目业主和设计及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卖方须无条件满足买方退货或换货的要求,直至能满足买方工程项目需求为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九、检验与验收

9.1 材料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小时或[]日内,买卖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验收方式包括随机抽样检查及/或全面检查,双方现场代表应共同对材料的包装、外观和件数进行检验。卖方须提供发货清单、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卖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买卖双方现场代表在《发货清单》上签字,买卖双方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在本合同项下材料完成安装、调试后,如涉及工程项目试运行及性能试验考核,买卖双方应就材料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性能试验等情况进行确认。

9.2 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卖方应立即将材料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材料,否则,卖方除应承担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9.3 材料交接时,买方对数量、型号及外观等进行检查和验收,不视为对卖方材料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的免除。

9.4 在所有材料的使用过程中,买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材料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卖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的材料按如下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的有关约定处理。

十、质量保证期

10.1 本合同项下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为[]个月,自工程项目业主及/或买方签发竣工证书或完工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材料,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10.2 如卖方供应的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在[]小时或[]日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10.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若属于买方责任的,买方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10.4 卖方供应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期应自维修完成之日起相应顺延;如采用更换或替代材料的,则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10.5 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小时或[]日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权利瑕疵担保

11.1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所供材料的所有权自材料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11.2 卖方保证其对所供应的材料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卖方保证其交付的材料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如因卖方供应材料发生任何侵权行为,一切侵权责任由卖方承担。

11.3 卖方充分了解并认可,不管本合同是否采用分笔支付合同价款,本合同不属于分期买卖合同,卖方不得以买方未支付相应合同价款而损害买方及/或项目业主对标的材料的相关权益,但卖方可以催促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卖方如需分包或外购其所供应部分材料,卖方须保证不得在与其分包商或供货商的相关合同中约定任何形式的所有权保留条款;买方有权审查卖方拟与其分包商或供货商签订的相关合同,卖方应将其分包或外购的相关合同提交买方备案,如买方对相关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卖方应及时改正并征得买方同意后方可签署。如因材料所有权保留条款给买方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和损失,一切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

11.4 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材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侵权的起诉和索赔。如卖方所供材料的知识产权非卖方所有,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正规渠道的权利证明。如任何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如因卖方提供材料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买方受损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

十二、保险

12.1 卖方负责办理材料在运抵项目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以暂定合同总价的110%为准,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2.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材料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而给买方施工和项目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建议卖方投保相应的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卖方负责。

十三、卖方合同附随义务

13.1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所有材料的技术资料,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并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买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3.2 卖方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相关资料,如卖方是本合同所述材料生产厂家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3.3 卖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卖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卖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3.4 卖方需提供材料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材料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符合买方及/或项目业主的要求。

13.5 买方及/或项目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卖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卖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3.6 卖方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上述义务,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十四、违约责任

14.1 卖方供应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所供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等违约情形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 根据材料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卖方同意降低材料价格。

(2) 修理或更换材料,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 部分或全部退货的,卖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约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4.2 卖方迟延交货(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暂定合同总价[]%/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材料延误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且买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 买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卖方应自买方同意之日起及时交货;如卖方仍未按时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买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材料的,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负责赔偿买方。

14.3 卖方应与买方签订附件6(廉政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买方廉洁从业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则买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追究卖方相关责任。

14.4 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索赔通知后[]日内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卖方追偿。

14.5 卖方保证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卖方进一步承诺并保证,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以及与买方其他任何业务往来中所享有的任何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支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卖方违反前款约定擅自转让债权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转让债权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进一步追索卖方违约责任。

14.6 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且超过卖方给予买方的宽限期后,买方应以迟延支付款项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作为买方支付的违约金。

十五、合同的变更、中止和解除

15.1 合同的变更

15.1.1 本合同未尽事项,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进行变更。如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材料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卖方应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5.2 合同的中止

15.2.1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计划调整、买方与项目业主的主合同变更或中止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则买方或卖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15.3 合同的解除

15.3.1 买方可基于自身便利(包括项目业主与买方解除主合同)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工作,并于3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制造和采购状态。因买方基于自身便利解除合同而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对卖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合理补偿,具体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15.3.2 卖方知悉并了解买方《分供商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或在与买方其他业务往来中存在不良行为而被纳入买方分供商失信名单管理,买方有权取消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不影响买方基于本合同约定向卖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15.3.3 卖方存在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日内或合理期限内未予纠正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 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

(2) 卖方供应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所供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

(3) 卖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4) 卖方进入破产、解散清算程序。

(5) 卖方违反附件(廉政协议)有关约定,在本合同竞争和实施过程中存在腐败及/或欺诈行为。

买方根据本合同第15.3.3项的有关约定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除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和补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外,买方还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并由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未解除部分的合同义务应由卖方继续履行。

十六、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不能提前防备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情形。如买方跟项目业主的主合同对不可抗力另有约定,则本合同不可抗力的有关约定应与买方跟项目业主的主合同保持一致。

16.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最长不超过48小时)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6.3 如因不可抗力而阻止本合同的履行累计超过180日或持续超过120日,任何一方可以在提前7日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则卖方应获得已交付材料所应获得的合同金额,但任何已交付材料须无瑕疵且所有权已转让给买方。

十七、保密

1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解除后3年内保持有效。

17.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获得的买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15日内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十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8.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1]种方法解决。

(1) 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依法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合同文件组成与优先顺序

本合同的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

(2) 中标(成交)通知书

(3) 买方采购文件及买方要求

(4) 卖方投标函(响应函)

(5) 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买卖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二十、合同生效与份数

20.1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0.2 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其他补充约定:[]。

 


(此页无正文,为[]项目材料采购合同签署页)

 

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类型:

□大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

企业类型:

□大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传真:

[]

传真:

[]

公司住所:

[]

公司住所:

[]

电子邮箱(Email):

[]

电子邮箱(Email):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附件1 供货范围及价格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

材质

需求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数量

含税单价

税率

税额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2

 

 

 

 

 

 

 

 

 

 

 

 

 

 

3

 

 

 

 

 

 

 

 

 

 

 

 

 

 

……

 

 

 

 

 

 

 

 

 

 

 

 

 

 

合计

 

 

 

 

 

 

 

 

 

 

 

 

 

 

 

 

 

 

 


 

附件2 技术协议

 

 

 

 

 

 

 

 

 

 

 

 

 

 

 

 

 

 

 

 

 

 

 

 

 

 

 


附件3 预付款保函格式

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

                     编    号:[]

查询编码:[]

致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并按该合同或协议约定预收你方预付款[] (币种、金额、大写)。我方愿就被保证人按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退还预付款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方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该通知必须在我方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营业日[]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五、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济南]),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方,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条款:[]。

九、本保函在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生效:

1.我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预付款已足额支付到以下账户(账号:[];户名:[];开户行[])。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4 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见索即付)

                     编    号:[]

 查询编码:[]   

致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方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方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该通知必须在我方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营业日[]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五、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济南]),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方,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条款:[]

九、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5 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见索即付)

                   编    号:[]

查询编码:[]     

致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工程/货物质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该通知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行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五、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济南]),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条款:[]

九、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6 廉政协议

廉政协议

 

为明确和强化合同双方的廉政责任,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企业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买方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买方廉政职责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规范行为,增强廉洁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2.不准利用物资采购预(结)算、签证、付款等工作关系,向卖方索取和收受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名义的好处费、感谢费等。

3.不准在卖方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卖方为个人装修住房、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卖方的人员提出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不准向卖方介绍或要求其亲属参与卖方工程项目施工、物资供应及机械租赁有关的经济业务活动;不准参与卖方的内部集资或购买卖方的债券等。

5.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刁难卖方,或以任何名义、借口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卖方有关人员的宴请和各类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变相赌博活动。

6.对卖方的工作人员在业务往来中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对其提出警告或向纪检部门反映。

二、卖方廉政职责

1.严格遵守党、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从业教育和监督检查,协助买方搞好廉政建设。

2.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向买方的人员行贿以及赠送或变相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3.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邀请买方的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各类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邀请买方的人员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4.不准为买方的员工、配偶及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的员工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各类费用。

5.对买方的有关人员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卖方谋取私利,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故意刁难,以及在业务往来中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向买方的纪检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买方进行廉政调查。

三、违约责任

1.买方的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中有关规定的,买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由买方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卖方的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中有关规定的,造成买方的人员违法违纪,给买方的经济、声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买方有权视其情节给予终止合同、取消卖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买方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日期:[]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日期:[]

 

 

 

 

 

 

 

 

 

 

 

 

 

 

 

 

 

 

 

 

 

 

 

 

 

第四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报价文件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制造企业的授权书 4.近年财务状况表

5.报价表

6.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交货计划表

2.投标技术资料

3.产品质量、供货、售后承诺

二、投标报价

2.1 到站价单价为标的物到达交货地的单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泵送费、税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

2.2 出厂单价指标的物在生产地(或商店、仓库)装车发运前的价格, 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制造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住宿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3 运杂费单价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 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4 报价人在报价表中只允许填写一个报价,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将不

 

 


 

 

予接受。

2.5 本次投标报价作为评标时衡量的重要指标。

 

 


 

 

第五章 报价文件条款的格式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竞价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提供 总报价,材料税率  %。

2.我方承诺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 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报 价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报价人名称,以下简称 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 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报价文件、签订合 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报价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提交近三年财务报表。

 

 


 

 

四、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总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说明:1、含税单价为施工现场施工验收交付价,已包括材料费、仓储费、保 险费、运输费、装车费、利润、税金税费(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最终验收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1、报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报价人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报价人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报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 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5、合同业绩扫描件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交货计划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品牌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二、报价文件技术资料

 

 


 

三、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保障措施、售后方案及承诺

 

 

公告进度
  • 招采发布 2026-10-30 10:05:01
  • 截止报名
  • 开标       2026-11-02 10:00:00
  • 候选公示
  • 中标结果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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