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源单号 | PUR261001139 |
| 状态 | 待报价 |
| 标题 |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中外标准梳理及采信路径研究服务 |
| 寻源策略 | 公开询价 |
| 提交人 | 邓明永 |
| 币种 | 人民币元(CNY) |
| 寻源单位 |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报价方式 | 全部总价报价 |
| 报价截止日期 | 2026-11-05 09:30:00 |
| 质疑截止日期 | 2026-11-05 09:00:00 |
| 寻源类别 | 服务采购 |
| 要求到日期 | 订单签订后 420 天 |
| 商务联系方式 | / |
| 发布时间 | 2026-10-30 09:25:36 |
| 控制价 | 700000 |
| 项目概况 | 围绕阿斯塔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周期环评报审、综合环境许可(IEP)、设备采购、施工验收及长期运营的环保合规需求,甲方拟择优选定合作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哈萨克斯坦垃圾焚烧工程设计中固体、气体、液体三类介质的标准收集整理、标准差异对比与采信落地工作措施编制,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核心执行规则:哈萨克斯坦已有强制性环保标准的,优先采用哈国标准;哈方无对应专项标准的,执行中国国家标准(GB/GB-T)与行业标准(HJ)及配套检测方法标准;全套中国环保标准清单作为框架协议法定附件,形成哈国生态主管部门可采信的标准执行体系。
本项服务的直接目的是避免阿斯塔纳电厂在后续运营阶段因中哈标准口径、限值基准与检测方法不一致而产生合规风险与实施返工,即在设计、采购、验收、运行四个环节前置消除标准"踩坑",并把差异结论转化为可执行、可报审、可长期沿用的采信落地措施。 |
| 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范围为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中外标准梳理及采信路径研究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
| 资格条件 | 1. 法律主体资格: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材料:须提供报价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 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以标准发布日期为准),主编或参编过至少1项国内发布的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标准(限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不含企业标准),且该标准现行有效。(证明材料:(1)须提供标准文本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含标准名称、发布日期、主编或参编单位全称);(2)报价人为参编单位且上述材料不足以反映其参与情况的,须另提供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说明报价人在标准编制中所起的作用;(3)标准发布日期以公告或标准文本载明日期为准;(4)标准现行有效状态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 信用情况: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电力”网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证明材料:报价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最终以采购人在开价当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联合体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