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本部)工作站及主机-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工业(本部)工作站及主机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
工业(本部)工作站及主机
- 采购单位
同方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 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拟采购工作站900台、中心端主机100台
-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份额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范围:
本次拟采购工作站900台、中心端主机100台
- ★交付时间:
签订有效期为3年的框架协议,后续通过采购订单方式执行,收到采购订单预付款后50天内交货。
- ★交付地点:
北京市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及质保期: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有合法有效的登记、备案或许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册证书)。
-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须提供2025年的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若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采购公告发布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分支机构可提供总公司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开标前7日内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供应商未提供的以评审小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 其他要求:应答人须提供本单位授权代理人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以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起计算)的社保缴纳记录,如本次无授权代理人的须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1人的社保缴纳记录。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有合法有效的登记、备案或许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册证书)。
- 不具备与所供物项相适应的法定有效许可资质(法律法规、核安全监管、行业规范强制要求持证的)。
-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被列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 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为冻结状态。
- 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保缴纳相关义务;中标后不能为本项目配备足额专业人员保障履约。
-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供应商/分包商/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等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供应商所提交资料存在伪造、篡改、弄虚作假行为。
- 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 存在转包(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的情况外)。
- 供应商存在以下以下情形,经评审小组初步评审质询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将做否决其应答处理,同时采购单位将按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涉事供应商进行通报,同时冻结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参与采购活动的权限,自冻结之日起60日内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积极的,将纳入采购单位灰名单进行管理,处理期限不低于12个月,具体如下:
1)投标人懈怠投标相关工作,存在投标文件粗制滥造、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完成且规范提交资质证书及业绩证书等材料情形的;
2)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虚高,评审阶段无法对其报价合理性做有效说明,且未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报价构成的支撑材料的;
3)经采购人或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诉、举报查实,品牌生产制造商恶意限定、缩小授权供给范围,致使本次采购活动丧失公平性、产生不公平竞争情形的;
4)其他符合冻结管理情形的“一般不良行为”。
(16)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出现异常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不收取 。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北京清华科技园支行
收款户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7113310182600041206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备注视为未缴纳)
电子发票于应答截止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供应商于平台预留邮箱中(上传缴费凭证时一并提交开票信息)
-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6 年 10月 30 日 14 : 00 — 2026 年 11 月 3 日 10 : 00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进行发售。潜在供应商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询比采购;其他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在线注册。潜在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
购项目),完成采购文件付费后可下载采购文件。
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询比采购文件申请入口,未能按时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因潜在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等,造成未能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 采购文件中的《附件2 技术规格书》部分资料须潜在供应商在报名后线下领取;
- 线下领取时间同4.2发售时间;
- 线下领取地点和联系方式同8 联系方式;
- 潜在供应商应派遣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线下领取;
- 人员须提前联系沟通并明确到达时间段;
- 领取时须携带3.1要求相应资质有效原件现场查验,相应授权书、身份证原件进行备查;
- 携带资料未通过查验的将不能领取资料;
- 未领取资料的潜在供应商,应答文件的线下递交将予以拒收。
- 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 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本次为电子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应答文件-商务部分分册,线下递交纸质版全本应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零份,副本必须同正本保持一致性;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 2026年 11 月 4 日 15 时 30 分。
在线递交电子应答文件前,潜在供应商应当使用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应答文件加密。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密的应答文件,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将予以拒收。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应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因潜在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线下递交应答文件同联系方式地点。
5.2 装订要求:
a.应答文件版面统一采用A4纸张大小。
b.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采用印刷形式予以装订编制,并胶装。
c.应答文件页码须保持连续。
d.应答文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写上公司名称递交。
5.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商务分册通过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以不公开的方式开启应答文件,技术分册同步线下开启。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 其他说明
-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 对于其他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供应商须先取得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应答文件上传至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完成应答。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应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采购文件费用、应答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应答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 采购文件异议的提交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直接授权(不含项目授权)。
-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成交通知书发布前,采购人将组织采购需求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大宗原材料(包括管线、母线、桥架、钢材、箱柜、配电元器件等)供应商的生产/供货能力进行核查(核查形式不限),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保障、交付履约、包装仓储、质量管控、断供应对能力等,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应资料。
- 采购需求单位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7天内(特殊情况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完成核查并向采购人报送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将作为确定中标人资格生效的前置条件。属无实际供货能力、挂靠其他企业“供应商”等违反法律法规或符合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规定的严禁供应商准入情形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 纳入集团或本二级单位黑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与其签订合同;对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新纳入黑、灰名单的供应商,将禁止其继续参与正在进行的所有采购活动;对于已确定中选结果的,暂未签订合同的,中选结果将作废,采购人可结合实际选择依次顺延中选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 对采购文件异议请书面实名同步提出至同方股份集采中心异议处理专线及8.5所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异议受理邮箱:tfgfjczx01@thtf.com.cn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8层同方股份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 兰经理
电话: 01082393980
电子邮件: lanxiaoyan@thtf.com.cn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