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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北方公司酒泉市第二水源总承包调蓄水池和净水厂工程玻璃栏杆、不锈钢护栏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
2026-10-30 18:20:01
来源: 项目编号: 报名开始: 2026-11-06 00:00:00
招采人: 标的类型: 报名截止:
代理机构: 招采形式: 投标截止: 2026-11-09 00:00:00
中标名单
公告原文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6J6-FG1833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资产管理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酒泉市第二水源总承包调蓄水池和净水厂工程所需的玻璃栏杆、不锈钢护栏,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调蓄水池工程:建设900万立方米调蓄水池一座,调蓄水池主要建筑物由调蓄水池、沉沙池、原水输水管洞、蓄水池进水管洞、环城水系输水管洞、净水厂输水管洞、消力池七部分组成。

(2)净水厂工程:建设近期规模为10万m³/d的净水厂一座,净水厂包含:常规处理车间、膜处理车间和进水池、清水池、辅助生产车间、排水池、RO浓水池、综合楼、候工楼、门房等建筑物;总占地面积96276㎡(含远期占地面积)。

2、采购范围:供应商须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安装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环保、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以及其他运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硬木扶手、扁钢立柱、玻璃栏杆

1、(硬木扶手、不锈钢扁钢立柱、12.76厚钢化夹层玻璃栏杆),高1200mm
2、具体施工参照图集杆参22J403-1-玻璃栏杆C2型(梯段)/PC4型(平台);防护栏杆水平荷载1.5KN/m;下带100高混凝土翻边或金属踢脚板
3、楼梯栏杆、平台栏杆立柱固定详图参22J403,5-10页;立柱壁厚不小于2.0mm,扶手壁厚不小于1.5mm。

米

220

详见附件一

2

S304不锈钢护栏

PB33型(S304不锈钢),高度900mm;φ60×3不锈钢管扶手,中间立柱φ60×3钢管立柱,间距100mm;参照图集22J403-1(3-45页)

米

250

详见附件一

3

S304不锈钢护栏

PPB33型(S304不锈钢),高度1200mm;φ60×3不锈钢管扶手,中间立柱φ60×3钢管立柱,间距100mm;参照图集22J403-1(3-45页)

米

1300

详见附件一

注:(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与采购文件采购数量有偏差,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供应商保证所供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安装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环保、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以及其他运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包括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在内的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标的物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4)供应商在参与时需提供拟供应原材不锈钢管检测报告1份。

(5)本次采购所投标的物必须满足国标要求,若检测不合格,所供该批次材料全部进行退场处理,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若因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质量缺陷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1万元/次的违约金。

(6)供应商装车、卸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交货时间:2026年11月-2027年6月,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洞镇水电四局施工现场(距离西洞镇约10公里)。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材料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质量要求:

6.1用于本工程的玻璃栏杆、不锈钢护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如有矛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执行。

6.2本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应与采购人发布的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3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

6.4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采购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 环境体系和GB/T2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物资的拟使用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地区、使用目的等已做了充分的了解,供应商保证物资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合同约定对拟使用物资的项目负有管理的单位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自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总承包单位、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等,下同)的要求。

6.6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 供应商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供应商尚未提供采购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供应商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采购人主张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合同签订后,每月10日供应商应针对上月运抵工地现场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提供货款发票为一票制。由采购人于3个月后支付运抵工地的货物发票金额的40%-60%,剩余货款(扣除3%质保金)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40%-60%比例进行支付,最后一批货物供应完成后,剩余货款在6个月内付清。

7.4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2个月,质量保证期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成且工程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制造、材料的缺陷等供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需方通知(电话或传真)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

7.5本次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总价88.82万元,含税金额总价为91.48万元(税率3%),含税金额为总价为100.365万元(税率13%),本次采购经评审的不含税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超过此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3-202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6年11月6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由“采购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标结果。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https://bid.powerchina.cn/help,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服务中心-新版平台-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bid.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473号安盛大厦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安工                                                                           

电    话:0931-7847117                                                    

电子邮箱:821767976@qq.com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693206667                                 

电子邮箱:493196120@qq.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931-7847117/15693206667                     

电子邮箱:821767976@qq.com /493196120@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纪委办公室(0931-7847116)提出投诉。

 

     2026年10月30日

 

公告进度
  • 招采发布 2026-10-30 18:20:01
  • 截止报名
  • 开标       2026-11-09 10:30:00
  • 候选公示
  • 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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