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项目编号: | 报名开始: | 2026-11-04 00:00:00 |
| 招采人: | 标的类型: | 报名截止: | |
| 代理机构: | 招采形式: | 投标截止: | 2026-11-04 00:00:00 |
(“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项目)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HYSBD-001-FBZB-008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向(意向单位)以(公开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项目
1.2采购人: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项目部
1.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1.4项目概况: 龙源海原330kV升压站位于中卫市海原县郑旗乡境内,330kV送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境内。
1.5采购方式:(公开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临时场地租用、跨越补偿服务一标段
拟采购临时场地租用、跨越补偿服务一标段分项内容一览表
“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地面附着物、跨越补偿服务一标段 | ||||||||
工程名称:“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暂估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 注 |
1 | 青苗补偿 | 海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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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面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 1.用于完成330kV输变电海原段地面附着物、青苗补偿(林地、小麦、青菜、苜蓿等) | 1.手续办理协调 | 亩 | 2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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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2 | 临时场地租用 | 海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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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塔基之间道路距离较远,临时用地范围类有限,需要根据现场情况租赁甲供材料堆放场地 |
2.1 | 临时场地租用费 | 1.330kV送出线路海原县段堆放临时场地租用及清理补偿费用 | 1.配合招标方协调手续办理 | 亩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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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3 | 跨越补偿办理 | 海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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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被穿越电力线电压等级:±1100kV | 1.被穿越电力线电压等级:±1100kV | 1.穿越手续办理、协调等 | 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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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3.2 | 1.被穿越电力线电压等级:±800kV | 1.被穿越电力线电压等级:±800kV | 1.穿越手续办理、协调等 | 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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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3.3 | 1.被跨越物名称:110kV电力线 | 1.被跨越物名称:110kV电力线 | 1.跨越手续办理、协调等 | 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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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3.4 | 1.被跨越物名称:35kV电力线 | 1.被跨越物名称:35kV电力线 | 1.跨越手续办理、协调等 | 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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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3.5 | 1.被跨越物名称:10kV电力线 | 1.被跨越物名称:10kV电力线 | 1.跨越手续办理、协调等 | 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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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3.6 | 1.被跨越物名称:省道 | 1.被跨越物名称:国道 | 1.跨越手续办理、协调等 | 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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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3.7 | 1.被跨越物名称:高速公路 | 1.被跨越物名称:高速公路 | 1.跨越手续办理、协调等 | 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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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3.8 | 1.被穿越物名称:高速公路 | 1.被穿越物名称:高速公路 | 1.穿越手续办理、协调等 | 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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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3.9 | 被跨越物名称:河流 | 1.被跨越物名称:河流 | 1.跨越手续办理、协调等 | 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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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给投标方付款时,投标方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投标方已支付给乡、镇等相关方的发票、收据、转账凭证、合同等材料;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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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计划工期(工程)/交货期(货物)/服务期限(服务): 2026年08月15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0日。最终时间以甲方下发的时间为准。
2.3建设地点(工程)/交货地点(货物)/服务地点(服务): 宁夏中卫市
2.4质量要求(工程)/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货物)/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服务): 常规临时场地租用、跨越补偿服务质量标准
2.5其他补充(如有): 无
3. 拟定的承包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3.1拟定的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各意向单位
3.2拟定的承包商/供应商地址: /
4.采用邀请方式原因
4.1采用邀请方式的原因: 无
4.2其他相关说明: (如专利、专有技术等或相关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
5.发布公示的媒介和期限
5.1、本次采购公示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5.2发布公示的期限:自 202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02日。(提示:不少于3日)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1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6.2 异议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琦 联 系 人:
电 话: 18408441164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8.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10-88985396)提出投诉。(仅适用于股份公司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子企业自行组织的应填写本企业纪检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2026 年 10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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