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项目编号: | CY1126JG17 | 报名开始: | 2026-10-30 21:15:00 |
| 招采人: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 标的类型: | 报名截止: | 2026-11-11 15:00:00 |
| 代理机构: | 绍兴大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 招采形式: | 投标截止: |
国网浙江电力 2026 年市场化项目第十二次物资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
(金华)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Y1126JG17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并委托绍兴大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需求一览表》。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3.2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响应见 3.7 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响应的,代理产
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1 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响应时,其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
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响应供应商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
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响应。
这些制造 、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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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响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
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响应供应商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
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 ”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 ”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 修订)》(国务院令第 777 号),响应供应商不得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清算信息 ”的查询结果。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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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
规范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
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12)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
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13)响应供应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中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 53 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51 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4)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
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5)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6)响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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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其他
3.6 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5 款的全部规定和 3.7 款的相应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响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
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
3.7 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8 各响应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2026 年 11 月 11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网电工交易专区(sgccetp.co m.cn/portal/#/)”获取采购文件。同时至“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https://zjycgf w.zj.sgcc.com.cn)完成响应供应商信息注册。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响应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 CA 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 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实行网上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 ,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 “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sgccetp.com.cn/portal/#/) ”, 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 71 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 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方可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网站阅读。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首页“下载专区 ”→“平台注册 ”→“ 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 ”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 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响应供应商高度重视。 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 由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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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响应供应商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响应供应商在招标人“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 ”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 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 U+操作指导视频 ”。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 内存大于 8GB,64 位操作系统。
4.4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11 月 23 日11 :30 时。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当在首次响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国网浙江电力采购云盘。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5.2 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
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所有报价(技术、商务部分上传偏差表)必须于 2026 年 11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11: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所有商务文件(按分标上传)、技术文件(按包上传)必须于 2026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11 :30((北京时间)之前至“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及“国网浙江电力采购云盘”(下载地址:http://47.100.70.249/zj-web/)同步上传。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1、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国网浙江电力采购投标辅助工具投标文件上传端口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一个工作日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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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时间表 | 项目时间表 | 项目时间表 |
| 时间 | 操作平台 | |
| 获取采购文件 | 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11日下午15:00 |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sgccetp.com.cn/portal/#/) |
| 报价文件上传及行报价填写(按包上传) | 2026年11月23日上午11:30之前 |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 |
| 商务文件上传(按分标上传) | 2026年11月23日上午11:30之前 | 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https://zjycgfw.zj.sgcc.com.cn)国网浙江电力采购云盘 |
| 技术文件上传(按包上传) | 2026年11月23日上午11:30之前 | 浙江云采购服务平台(https://zjycgfw.zj.sgcc.com.cn)国网浙江电力采购云盘 |
| 开标 | 2026年11月23日上午11:30 | 开标报价将通过国网电工交易专区向所有响应供应商公示 |
5.3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sgccetp.com.cn/portal/#/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花溪路878 号
联系人电话:王工 0579-81236530
邮编:321000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大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营桥河沿 1 号
邮编:312000
项目负责人:严工
联系人电话:0575-88398225、0575-88396670
电子邮件:Zhaobiao2@dmsjzbdl.com
电子钥匙业务咨询:400-991-5500
供应商注册相关业务咨询:4001695598 转 1 转 2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投标工具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1695598转 1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物资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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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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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附件:(详见附件1:《国网浙江电力2026年市场化项目第十二次物资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金华)需求一览表》
注:应答提示!!!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不见面应答方式,应答人无需到达现场。多轮报价方式下,“国网电工交易专区 ”平台后续轮次报价均需重新下载 sg cc 包导入离线工具,下载位置:非招标采购—评审阶段—查询轮次—选择当前轮次下载;第二轮报价如不报,视为保持第一轮报价不变;开标当日请各应答人留意短信通知,及时进行第二轮报价。
采用“定商不定量不定价 ”形式的项目,报价响应不作为评审项。响应供应商须在国网电工交易专区操作报价响应(在价格文件部分勾选后点击编辑,维护好投标人基本信息后,选择“ 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报价文件 ”,勾选要维护标包后填写“0 ”以外任意数字的含税总价或折扣率、税率两部分,以确保正常开标。未进行报价响应将由应答人承担响应失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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