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公司金竹山电厂新化光伏、娄底新能源生态治理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与农业”、“光伏与牧业”多产业复合型实施成效综合评估服务询比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6-00022792
二、采购单名称:华银公司金竹山电厂新化光伏、娄底新能源生态治理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与农业”、“光伏与牧业”多产业复合型实施成效综合评估服务询比采购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五、询比采购类型:公开
六、报价截止日期:2026-10-28 17:00:00
七、结果公告日期:2026-11-02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大唐华银新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九、中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湖南长沙长沙市
中选(成交)金额:91.500000(万元)
十、评审情况:
| 序号 | 报价供应商名称 | 报价(万元) | 评审结果 |
|---|---|---|---|
| 1 | 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 | 91.500000 | 中选 |
| 2 |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 146.600000 | |
| 3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160.350000 |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于结果公告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十二、成交供应商有效业绩:
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
企业有效业绩:
1、2023年3月25日《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效果监测评价合同》,关于武陵区等7县市区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湘发改农[2021]454号);
2、2023年8月1日《大通湖流域生态友好型农田与农用地生态功能提升项目技术支撑合同》,属于中央资金下放地方实施项目;
3、2024年10月《南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专业服务合同》,《关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507 号),南县列入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地区,为湖南省该批次唯一国家级试点县,试点周期至2025年。共三个有效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业绩:
发布日期:2026-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