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发电 | 项目编号: | CEZB26A300412003 | 报名开始: | 2026-11-03 15:00:00 |
| 招采人: | 团风岳容新能源有限公司 | 标的类型: | 服务 | 报名截止: | 2026-11-09 16:00:00 |
| 代理机构: |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2026-11-23 16:00:00 |
【发布时间:2026-11-03 14:54:15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2027年中转港、目的港第三方煤质检验服务公开招标包3,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A300412003,招标人为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航运”)“两湖一江”(湖北、湖南、江西)区域海进江煤炭运输规模约3000万吨,根据合同需要和用户委托,需要在中转港和目的港开展第三方煤炭质检服务。
1.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从商品煤样的采、制、化等品质检验,到用户依据检测证书结算为止,并出具煤炭检验月度分析报告。出港煤检验包括: 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灰熔点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进港煤检验包括: 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灰熔点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
中转港煤炭质检数量约3000万吨,目的港煤炭质检规模约1800万吨。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服务期限内中转港、目的港煤炭检验量的50%,约2400万吨;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内中转港、目的港煤炭检验量的30%,约1440万吨;
第三标段:服务期限内中转港、目的港煤炭检验量的20%,约960万吨;
注:考虑到月均需检验量、批次运输量不稳定的因素,检测量分配原则按照ABACABACAB进行,以10个批次为一个循环,最终以当期实际运量为准。作业量为预估工作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地点:1、中转港:长江江苏段港口;2、目的港:“两湖一江”区域电厂自备码头或用户指定码头。
说明:各标段检验数量为预估工作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1.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预计2027年1月1日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365天。
1.2.4 服务地点
本项目地点包含中转港和目的港2个区域,其中:
中转港码头:包括但不限于:太仓华能码头、太仓鑫海码头、南通如皋码头、张家港港务局码头、靖江兴旺码头、靖江国信秦港码头、靖江扬子江码头、江阴中信码头、江阴长达码头、扬州海昌码头、南京西坝码头等。
目的港码头:为“两湖一江”区域电厂自备码头或用户指定的社会公共码头,包括但不限于:国能神华九江电厂码头、国能九江电厂码头、江西煤炭储备中心码头、丰城曲江码头、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范家码头、湖南岳阳城陵矶港务局码头、湖南岳阳港华容港区塔市驿长江作业区码头。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 有效的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如有多个实验室,其中有一个实验室条件满足即可)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检测能力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② 有效的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认可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③ 有效的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的计量认证(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或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中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包括人工和机械采样,依据GBT 474、GBT 475、GBT 194941和GBT 194942现行版本)。注意设置GBT时,查询最新的版本进行设置。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煤质检测业绩 (所有业绩累加自有实验室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 不小于 960 万吨) 且 (用户证明体现拟投入本标段自有实验室名称及其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已完成的数量以用户证明为准,用户证明跨年度的,按时间(月)比例进行折算 ) 至少 1 个,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1.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1.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1-0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9 16:00:00。
1.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70.00元,售后不退。
1.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5 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智能投标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智能投标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智能投标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11-23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1.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1.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1.7 其他
1.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1.7.2 /
1.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朔黄发展大厦9层
联 系 人:陈曦
电 话:010-57595179
电子邮箱:11234542@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
联 系 人:于琛
电 话:010-58134626
电子邮箱:20081763@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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