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发电 | 项目编号: | JNC134-ZB-261016536 | 报名开始: |
| 招采人: |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 标的类型: | 工程,服务 | 报名截止: |
| 代理机构: | 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成庄矿扩区5号风井井筒检查钻孔施工及报告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C134-ZB-261016536)
公示开始时间:2026-11-04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11-07 18:00
本成庄矿扩区5号风井井筒检查钻孔施工及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编号:JNC134-ZB-26101653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成庄矿扩区5号风井井筒检查钻孔施工及报告编制服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成庄矿扩区5号风井井筒检查钻孔施工及报告编制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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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服务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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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晋城泽祥勘探测绘有限公司 |
3760000元 |
满足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
1、中标后15天内完成井筒检查孔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及设备进场。2、按照井筒检查孔施工的技术要求三个月完成井筒检查孔的全部野外工程。3、井筒检查孔施工完成后,30天内完成井检孔内业工作,提交成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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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二一七地质队有限公司 |
3695054元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六、服务质量要求” |
1、中标后15天内完成井筒检查孔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及设备进场。2、按照井筒检查孔施工的技术要求三个月完成井筒检查孔的全部野外工程。3、井筒检查孔施工完成后,30天内完成井检孔内业工作,提交成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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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西太行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651600元 |
满足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六、服务质量要求” |
1、中标后15天内完成井筒检查孔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及设备进场。2、按照井筒检查孔施工的技术要求三个月完成井筒检查孔的全部野外工程。3、井筒检查孔施工完成后,30天内完成井检孔内业工作,提交成果报告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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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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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晋城泽祥勘探测绘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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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二一七地质队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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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西太行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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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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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晋城泽祥勘探测绘有限公司 |
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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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二一七地质队有限公司 |
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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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西太行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长治市瑞虹勘探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要求: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地面井筒检查孔施工或地面水文孔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至少包含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盖章页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长治市瑞虹勘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共附一项业绩,业绩对应的发票上未盖章,未附有效发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要求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所附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正文显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610404197003151019,所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身份证号码为:132530198107132015。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形式评审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要求,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陕西省一八五煤田地质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7.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按要求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要求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陕西省一八五煤田地质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中未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形式评审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要求,否决其投标。
4、被否决投标人:河北省煤田地质勘查院(河北省非常规天然气勘查研究中心)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要求: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地面井筒检查孔施工或地面水文孔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至少包含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盖章页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河北省煤田地质勘查院(河北省非常规天然气勘查研究中心)投标文件中共附1项业绩,未附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
5、被否决投标人:山西省第五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报价唯一要求: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或者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省第五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一章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叁佰捌拾肆万元整(¥:384.00 万元)。分项报价表中总价(含税)为394。发布澄清函后山西省第五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形式评审中报价唯一要求,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委员会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6-3667010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下村镇成庄矿
联系人:张斐迪
电 话:0356-3616282
招标代理机构: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柳巷街道开化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王女士、刘先生
电话:15835227221、13935617135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宏丽(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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