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电网 | 项目编号: | JRD-01-GC2026035 | 报名开始: | 2026-11-04 20:00:00 |
| 招采人: |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标的类型: | 工程 | 报名截止: | 2026-11-10 20:00:00 |
| 代理机构: | 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 招采形式: | 专项 | 投标截止: | 2026-11-27 09:00:00 |
东莞220千伏上洞(湖美)输变电工程(标段1)-通信管线及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迁移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220千伏上洞(湖美)输变电工程(标段1)-通信管线及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迁移专业分包,(项目编号:JRD-01-GC2026035)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东莞220千伏上洞(湖美)输变电工程(标段1)-通信管线及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迁移专业分包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政府补偿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2879.4693万元
(六)项目类别:重大
(七)项目分类:工程类
(八)计划工期:拟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7年3月15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与对应中标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分包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最大中标数量 | 镇区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标书费 |
1 | 东莞220千伏上洞(湖美)输变电工程(标段1)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迁移 | 1 | 标包1 | 855.4728 | 99.5 | 1 | 东莞市企石镇 | 5 | / |
2 | 东莞220千伏上洞(湖美)输变电工程(标段1)通信管线迁移 | 1 | 标包1 | 2023.9965 | 99.5 | 1 | 东莞市企石镇 | 5 | / |
(二)招标范围:东莞220千伏上洞(湖美)输变电工程(标段1)-通信管线及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迁移专业分包。
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的1: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迁移专业分包
招标范围:
1、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涉及所有给水管道、污水管道及污水井、化粪池、雨水管道及雨水井迁移工作,负责与电缆通道主体工程的进度衔接,管道迁改完成节点须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负责完成本工程涉及的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迁移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编制,并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权属管理单位)书面批复同意;设计方案须以既有管线物探成果及权属管理单位竣工资料为依据,涉及深基坑、顶管、有限空间等危大工程的,应同步编制专项设计;
3、负责完成本迁移项目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涵盖开工、竣工、施工过程、工程请款、工程变更及结算、竣工归档等各类资料,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内部审批及移交业主归档;负责编制相关施工专项方案,完成方案的编写、报审、审批工作,需专家论证的按要求组织开展专家论证;负责竣工图及竣工测量成果的编制与移交;
4、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与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管、公路、水务等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5、所有管道迁移施工完成后,需通过权属单位及相关部门验收(含给水管道水压试验、污水管道闭水/闭气试验、雨水管道闭水试验等功能性试验合格),取得权属管理单位书面接管确认,并完成迁移清单(含井号、坐标、管径、材质、长度等)逐项核对移交手续;
6、承担因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活动不当引起的青苗赔偿;分包单位须对迁改范围内既有地下管线(含燃气、通信、电力等)采取保护措施,因施工损坏的按责任划分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7、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相关费用;同步承担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降噪、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处置);
8、负责本迁移项目竣工资料按业主、权属管理单位及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归档移交,配合完成竣工备案;负责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原因的维修、整改;
9、负责办理本迁移项目中涉及本分包工作范围的与各权属管理单位、政府部门的往来函件、委托及授权手续,明确以总包单位名义或分包单位名义办理的各项手续及授权范围;
10、本迁移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补偿资金,按实结算。待发包人与地方政府完成结算后,按财审审核工程量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2:通信管线迁移专业分包
招标范围:
1、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涉及所有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军用光缆等通信管线迁移工作,迁移工程量以现场实测并经权属管理单位确认的现状为准;
2、负责完成本工程涉及的通信管线迁移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编制,并分别取得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权属管理单位书面批复同意(军用光缆迁改按部队通信管理部门要求另行办理);设计方案须以既有管线物探成果及权属管理单位竣工资料为依据,涉及危大工程的,应同步编制专项设计;
3、负责完成本迁移项目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涵盖开工、竣工、施工过程、工程请款、工程变更及结算、竣工归档等各类资料,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内部审批及移交业主归档;负责编制相关施工专项方案,完成方案的编写、报审、审批工作,需专家论证的按要求组织开展专家论证;负责竣工图及竣工测量成果的编制与移交;
4、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与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管、公路、水务等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同步负责办理涉及军事设施保护区域的审批;
5、所有管线(光缆及通信管道)迁移施工完成后,需通过权属单位及相关部门验收(含光缆接续及测试合格、管道功能性检查合格等),取得权属管理单位书面接管确认,并完成迁移清单(含井号、坐标、管径、材质、长度、数量等)逐项核对移交手续;
6、承担因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活动不当引起的青苗赔偿;分包单位须对迁改范围内既有地下管线(含燃气、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等)采取保护措施,因分包单位施工不当造成第三方(含相邻管线及设施、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及通行人员等)人身、财产损失的,由分包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相关费用;同步承担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降噪、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处置);
8、负责与电缆通道主体工程的进度衔接,迁改完成节点须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负责通信业务割接窗口期的申请与协调;参与交叉施工协调,并履行工作界面约定的配合义务;
9、负责本迁移项目竣工资料按业主、权属管理单位及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归档移交,配合完成竣工备案;负责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原因的维修、整改;
10、负责办理本迁移项目中涉及本分包工作范围的与各权属管理单位、政府部门的往来函件、委托及授权手续,明确以总包单位名义或分包单位名义办理的各项手续及授权范围;
11、本迁移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补偿资金,按实结算。待发包人与地方政府完成结算后,按财审审核工程量情况进行调整。
(三)承包方式:
标的1、标的2: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四)报价方式: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须小于或等于最高投标费率99.5%,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五)结算方式:
1、合同性质与暂定金额。本项目为暂定价(费率)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本次招标确定的预计采购金额及中标费率仅作为暂定合同金额,用于进度款支付、履约担保及暂定合同金额的测算基数,不构成最终结算金额;
2、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分包限价费率([95%])×分包商中标费率(X%);
3、分包人应按总包要求及时编制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配合政府财审及总包结算审核;因分包人原因(虚报工程量、结算资料缺失或失真、拒不配合等)导致财审核减的,相应核减分包结算价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六)相关要求
1.人员及考勤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人员到位履职承诺书》);
(2)投标单位需足额配置1个的项目团队,包括关键人员(同时具备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标的1:市政工程专业;标的2:广电与通信专业),且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报价单位注册;2)技术负责人:具备市(县)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评审单位的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安全负责人:具备在报价单位登记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电子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提供社保(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及有效证件;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及有效证件,若不提供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不按要求提供承诺函作否决投标处理。
2.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中标单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5%(合同价5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方式为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险保函其中一种。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单位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分包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分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 10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要求,在承包人的指定期限内无偿修复工程至合格标准,如分包人不能如期按要求修复至达标,承包人有权单方另行安排单位或人员修复,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在分包人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超出部分的费用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再行追偿。
(9)分包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分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 10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分包人应立即终止其违法转分包的合同,承包人有权责成分包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以及分包人自身的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如分包人拒绝终止其违法转分包的合同的,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分包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0)若分包人违反合同规定期限、进度计划等关键节点,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 1 】‰,支付的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逾期超过【 30 】日,进度仍然未达到要求,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 】%作为违约金,承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单方另行安排单位或人员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在分包人合同价款或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超出部分的费用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再行追偿。
(11)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在总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逾期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1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 】%作为违约金。分包人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结算完成以第三方财审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12)权属对接及施工手续办理要求:本项目管线迁改涉及各管线权属单位、政府职能部门的对接沟通、迁改方案编制报送、验收组织、权属接管确认、全套行政审批申报资料准备等实施层面工作全部属于分包商工作范围;分包商应主动开展对接、报送资料,不得将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协调、资料准备义务全部转嫁招标人及业主承担。 施工许可、掘路审批等行政许可法定由招标人作为申请主体办理,分包商负责完成全部资料编制、对接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行政审批手续。中标分包商须在中标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权属单位对接、完整提交全部报批资料,完成分包方应完成全部前置工作,全力推进具备进场迁改前置条件。 因权属单位、政府审批等不可归责于分包商的客观外部原因导致未能按期推进的,分包商须提供完整佐证材料,可免予承担本条款违约责任。 若因分包商自身不作为、不报送资料、不开展对接等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上述工作: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1‰计收违约金;经招标人书面催告后,再逾期 10 日历天仍未落实,视为分包商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单方更换分包商,由此产生全部额外费用与损失均由分包商承担,分包商还应承担合同约定相应违约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或纳入投标人预警名单,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5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投标人登记。 |
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1、标的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请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标的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请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
2 | 1、标的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2、标的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4日2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10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5.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3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6年11月04日2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00秒。
(1)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6.3开标地点及方式
(1)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2)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3)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4)其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510655
联系人:刘工、郭工、赖工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032、020-85121708、020-851243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信访举报渠道
信访举报电话:12388
网络举报地址:www.12388.gov.cn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联 系 人: 熊工
电 话:4008100100-2-1
2.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3.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工、郭工、赖工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032、020-85121708、020-8512433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4.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熊志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登录即享永久免费查看标讯
数十万电力投标人的共同选择